三独比赛参考细则
(2012-06-13 10:32:24)
标签:
杂谈 |
为使我校三独比赛在形式上有所创新,特拟以下实质性参考意见:
歌曲类:
本次歌曲类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初赛:在报名选手中选择,每班报名人数必须在一个以上,地点:大成讲坛。时间: 5月31日、6月1日16:45开始。
决赛:
1、
2、
第一:选手演唱的综合得分占最后得分的50%,其中选手在这一环节中有伴舞等配衬形式的有单独加分。
第二:现场拉拉队、粉丝团占最后总分的30%,其中助阵队伍要有最基本的宣传幅,统一口号等。
第三:选手PPT自我宣传展示占最后总分的20%,PPT的内容中应该包括选手与音乐有关的故事,形式上应该有视频、文字、图画等。
3、
评委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评委是对选手演唱歌曲的综合得分进行打分。
第二部分评委是对现场助阵队伍和选手PPT内容进行现场综合打分。
两部分评委的分数和为选手最后得分。
4、对主持人的要求:
主持人要灵活,以娱乐、创造气氛的形式进行主持,每个选手演唱完后,应分别公布两个部分评委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并分别公布两个部分评委的平均分。然后再公布选手的最后得分。
4、
分别评出金奖两名、银奖四名、铜奖四名。并进行现场颁奖。
5、
器乐、舞蹈类:
1、器乐、舞蹈类直接进入决赛,其中有以下形式的给予加分:
演奏中有伴奏的。
表演中互动性强的。
形式新颖的。
舞台效果较好的。
2、器乐、舞蹈类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两名。并进行现场颁奖。
3、比赛时间:6月11日17:00开始。地点: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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