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理想的圆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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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钻石,圆形明亮琢型已有了几种被认为是能最好地显示亮度、火彩并保持重量的理论比例,如美国理想琢型(American brilliant cut)、艾普洛琢型(Eppler cut)、国际钻石委员会琢型(IDC cut)及斯堪的纳维亚琢型(Scan. D. N. Cut)等。
①美国理想琢型:也称"美国明亮琢型"(American brilliant
cut)或"托尔可夫斯基理论明亮琢型(Tolkowsky theoretical brilliant cut)。
与标准圆形明亮琢型相比,该琢型的台面宽度较小,只占整个宝石的三分之一,而冠高较大,约为亭深的三分之二。在紧靠台面的四周增加了8个刻面,使冠部的风筝刻面的数目增加,致使冠部刻面达到40个(除台面外)(图a)。
到1919年,比利时名师Marce
Tolkowsky对该琢型的比例和角度进行了计算,认为它是一种"理想的琢型",可最大程度地体现钻石的亮度,但重量损失稍为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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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般认为美国明亮琢型或托尔可夫斯基明亮琢型(图b)的标准比例为:台宽为53%,冠高16.2%,冠角34°30′,亭深43.1%,亭角40°45′(图c)。
http://s7/middle/a4febf3cgc19d5ea0d616&690
②艾普洛琢型:由德国人W. F. Eppler 在1949年设计发明,是在托尔可夫斯基理论明亮琢型(Tolkowsky
theoretical brilliant
cut)的基础上演化而来。该琢型的台面稍稍偏大(56%),因而其冠部较浅(14.4%),冠角较小(33°10′)。目前在欧洲,质量较好的钻石多加工成这种琢型。也叫实用完美琢型(practical
fine cut)和欧洲完美琢型(European fine cut)。
③国际钻石委员会琢型:由国际钻石委员会(由世界钻石交易所联合会和国际钻石生产商协会指定的联合委员会)设计推出。其比例为:台面直径为56%-66%,冠角为30°-37°,冠高为11%-15%,亭角39.4°-42°,亭深为43%-45%。
http://s8/middle/a4febf3cgc19d5f2e9d57&690
④斯堪的纳维亚琢型:1970年由Herbert Tillander和Scan D.
N.委员会设计推出,以作为欧洲的标准。该琢型的比例为:台面直径为57.5%,冠角为34°30′,冠高为14.6%,亭角40°45′,亭深为43.1%,冠高与亭深比为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