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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男工冒充哥们“梦中情人” 3年骗3万8

(2012-08-30 10:54:27)
标签:

杂谈

分类: 人生冷暖

  听说好友徐某很喜欢其前女同事,男子夏某以该前女同事的名义发送短信,称想与徐某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之后每月向徐某骗取钱财合计38200元,时间长达3年之久。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夏某是东莞市塘厦镇某电子厂的一名员工,在东莞务工期间,他认识了徐某,两人至今已是十年老友。对于徐某的情况,夏某知之甚深,包括徐某很喜欢两人之前的女工友刘某。
  为了要钱,夏某竟对好哥们打起了“如意算盘”。2009年6月份,夏某便开始以刘某的名义与徐某联系,称想和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徐某收到短信后信以为真,其间也未打电话求证对方的身份真伪。
  在随后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每逢工厂发工资的日子前后,夏某就以刘某的名义向徐骗取钱财,让徐把钱给夏再转交给“她”,而徐对此也是有求必应。徐某月收入2000元左右,三年来,除留下少部分工资作为生活费外,其余合计38200元均被夏某骗走。其间,夏还以自己的名义向徐提出借钱要求,借走了徐16000多元。
  老被没见过面的“女友”借钱,徐某的多名工友曾多次提醒他,但徐却置若罔闻。随着时间的推移,徐某因一直未得与刘某见面,才慢慢对夏某产生怀疑。后徐某约夏某出来吃饭时,当面质问夏,夏某才承认了其设下的骗局。徐某随后报警将夏某抓获。
  东莞第三法院审理认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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