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寒食文化寒食节研究(二)
(2023-03-29 10:09:53)寒食文化的演变
寒食习俗的形成、发展、传播,经历了漫长的沧桑岁月。随着春秋绵上即今山西灵石东部村庄百姓对介子推的祭祀与敬仰,寒食之风由最初的自觉行为,逐渐演变为必须行为,继而在当地发展成俗、成节,日期也由最初的三日发展到七日。南宋周密《癸辛杂识》:“绵上火禁,升平时禁七日,丧乱以来犹三日。相传火禁不严,则有风电之变。社长辈至日,就人家以鸡翎掠灶灰,鸡羽稍焦卷,则罚香纸钱。有病及老者不能冷食,就介公庙卜乞小火,吉则燃木炭取烟火,不吉则死不敢用火。或以食暴日中,埋食器于羊马粪窖,其严如此。”习俗不但形成节日,执行之严可见一斑。清道光版《直隶霍州志》:“清明前,灵石东乡村庄相沿冷食,三日不举火,约禁颇严,感介神也。州城(霍州)、赵邑(赵城)皆无此风气矣。”清嘉庆版《灵石县志》:“清明前,东乡村庄相沿冷食,三日不举火,约禁颇严,感介神也。”可以看出,最初寒食习俗仅限于灵石东乡,不仅邻县霍州、赵城“无此风气”,甚至灵石本县其它地区或许亦“无此风气”。
随着寒食习俗的影响越来越大,平民百姓对介子推的祭祀与敬仰日趋重视。从春秋到秦汉,寒食习俗由最初的绵上地区(今灵石东部)、界休地区(今灵石县),逐渐扩展到整个太原郡范围(今晋中地区),寒食禁火日期也越来越长,由最初的三日增加到汉时的一个月,以致发展到损伤人命、政府不得不干预的程度。东汉桓谭《新论》:“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南朝范晔《后汉书·周举传》:“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少不堪,岁多死者。举既到州,乃作吊书置子推之庙,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还温食。众惑少解,风俗颇革。”周举为民保命,勇革陋俗,但人们视介子推为神明,习俗由来已久,很大程度上不敢擅改旧俗,甚至越演越烈,范围也由太原一郡扩大到四郡,寒食日期也由汉时的一个月增加到105天,以致到曹魏时不得不下《明罚令》明文禁止:“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子推。……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法令虽下,民俗难止,虽曰犯法,法不制众,直到西晋末,仍在盛行。
“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北方地区天寒地冻,给平民百姓带来巨大生命与财产损失。东晋十六国时,后赵皇帝石勒果断下令,全面禁止,任何人、任何地方均不得禁火寒食。法令刚刚执行,介山(今绵山)就遭到罕见雹灾,石勒不得不网开一面,允许介山所在的并州地区“复寒食如初”,其它范围全部禁绝。唐房玄龄等《晋书·石勒载记》:“(东晋咸和七年即公元332年)雹起西河介山,大如鸡子,平地三尺,洿下丈余,行人禽兽死者万数。……有司奏,以子推历代所尊,请普复寒食……令绵(绵上)、介(介山)之间奉之为允,于天下则不通矣。勒从之,于是迁冰室于重阴凝寒之所,并州复寒食如初。”并州地区,自西晋刘渊称帝,军阀混战,天灾不断,加之“复寒食如初”,百姓苦不堪言,人口伤亡严重,各业日渐凋零。北魏统一北方后,大力推行改革。太和二十年(496)孝文帝下诏,仅保留绵上地区寒食旧俗,其它范围全部禁绝。北齐魏收《魏书》:“癸丑(太和二十年二月),诏介山之邑(今灵石),听为寒食,自余禁断。”由于介子推在民间的影响较大,加之禁火寒食习俗源远流长,虽后赵皇帝“令绵、介之间奉之为允,于天下则不通”;虽北魏孝文帝“介山之邑,听为寒食,自余禁断”,法令虽严,收效甚微,随着时间的转移,寒食习俗仍在向全国蔓延。南朝宗懔《荆楚岁时记》:“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至日也,禁火三日。”说明寒食习俗范围已经发展到荆楚(长江中下游)一带,同时也反映出寒食习俗已基本完善,季节从“隆冬”改到“仲春”,时间从“百五日”改到“三日”。后赵皇帝、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起到了一定作用。
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进入唐代后,由于唐高祖李渊龙兴于太原(并州),大部分文臣武将开国功臣对太原及太原郡寒食习俗有着很深的情节,因此统治阶级在南北朝全国各地皆有寒食习俗的基础上,通过发布规范寒食节禁火、放假的诏令,使寒食节的正统地位得以确立,原本是民间地方性习俗节日,一跃成为全国官方性固定传统节日,出现空前兴盛繁荣的景象。唐王冷然《寒食篇》:“天运四时成一年,八节相迎尽可怜。秋贵重阳冬贵腊,不如寒食在春前。焚火初从太原起,风俗流转几千年。算取去年冬至时,一百五日今朝是。”开元盛世后,寒食节与清明节合二为一,新的内容不断增加。《唐会要》:“开元二十年(732)敕: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唐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扫礼。……乃编入礼典,永为常式。”“大历十三年(778)二月十五日敕:自今已后,寒食通清明。”寒食、清明合二为一后,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容不断充实变化,但以禁火寒食为主的内容一直未衰,直到五代十国至宋仍在盛行。宋咸平五年(1002)灵石县令解九思刊《抱腹山回銮寺及诸寺院灵境之碑》:“每节清明,大地禁火”的记载,可以得到证实。元明以来,特别是清代之后,禁火寒食逐渐淡化,有些地方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唯独山西灵石仍念念不忘乡贤,继续传承着这种缅怀先贤的古老方式,有的村庄一直沿袭至今。
寒食习俗,从春秋战国,到魏晋南北朝,系统地演义了它的形成、发展、规范过程。从地区上讲,由最初的绵上地区(今灵石东部)发展到西汉的界休县(今灵石县),到东汉的“太原郡”(今晋中地区),到曹魏的“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四郡(今晋北、晋中、晋东南),到西晋的更大范围包括“荆楚”地区,到东晋的仅限于“并州地区”(今晋中地区),到北魏的仅限于“介山之邑(今灵石县)”,又返回到原来的起点。从日期上讲,由最初的“冷食三日”,发展到两汉“一月寒食”,到曹魏“百五日皆绝火寒食”,到北魏“冷食三日”,又返回到原来的起点。从季节上讲,最初是在三月,汉时改到隆冬,三国改为冬至后,北魏改为百五日后,亦又返回到原来的起点。从程度上讲,西汉始盛,东汉进入全盛,曹魏达到极盛,曹操采取严厉制裁,仍不能遏制其发展势头,后赵皇帝石勒下令全面禁止亦未能奏效,北魏孝文帝果断下诏,除“介山之邑”外其它地区坚决禁绝,流传千余年的寒食习俗,从国家法制层面又返回到原来的起点,得到固定与完善,但是在民间层面上,范围仍在进一步扩大,以至到唐时发展成为官方认可的、全国性的固定民俗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