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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学生网上读书笔记赏析

(2014-01-05 15:15:13)

杜成泽:
摘抄1
      
我不知怎么办好了,从侧面正看见她的耳朵,耳垂上扎了洞用一根红线穿过去,妞儿的耳朵没有洗干净,边沿上有一道黑泥。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条青色的伤痕,我伸手去撩起她的袖口看,她这才惊醒了,吓得一躲闪,随着就转过头来向我难过地笑笑。早晨的太阳,正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的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赏析1
     我觉得这一块写得非常细致,尤其是外貌描写,从上往下写,写出了妞儿的委屈。和正常人不能诉说的委屈,从开始到结尾,每一段都是淋漓尽致,从头当耳朵再到肩膀。到本段的最后一句是最有特点的,它好像和这一段话没有关系,但是仔细的读,仔细地看,就会品味到,如果没有这一段话, 本段就不会那样充满色彩了。还写了妞儿的睫毛,非常漂亮。最后一句 “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让我看了非常想到了小孩子气,也看到了林海音细致的写作以及幽默的学做水平。
摘抄2
     远远的有一辆洋车过来了,车旁暗黄的小灯照着秀贞和妞儿的影子,她俩不顾我还在往前跑。秀贞听我喊,回过头来说:“英子,回家吧,我们到了就给你来信,回家吧!回家吧……” 
  声音越细越小越远了,洋车过去,那一大一小的影儿又蒙在黑夜里。我趴着墙,支持着不让自己倒下去,雨水从人家房檐直落到我头上、脸上、身上,我还哑着嗓子喊: “妞儿!妞儿!”

赏析2
     这一段写了小英子不甘心他们要走了,也表达了自己对他们的思念,和她朝夕相处、嬉戏玩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就这样走了。还有那个秀珍,也走了,正因为小影子的不甘心,才让这股力量让自己不停的追着妞儿,如果没有这一股力量,这个还没有上小学的小女孩早就因为发烧还淋了雨就晕倒了,但是正一味不甘心,她让见到了她们的最后一面。同时也描写了秀珍与自己的对话,让人读了就想落泪,就不停的回想当时的情景,该是怎样的情景。雨不停的落在自己的身上,自己终于晕倒了。
摘抄3
     宋妈从桌底下拿出一只小锅,打开来还冒着热气,她盛了一碗黄黄的汤还有几块肉,递到我面前,要我喝下去。我别过脸去不要看,不要吃。碗里是西厢房的小油鸡吗?我曾经摸着它们的黄黄软软的羽毛,曾经捉来绿色的吊死鬼喂它们,曾经有一个长长睫毛大眼睛里的泪滴落在它们的身上……我不说什么,把头钻进妈妈的胸怀里。
赏析3
      这一段描写着自己的伤感,为什么自己的童年就这么悲伤,有这么多的人里自己远去了,有人类,有动物。妞儿,一个美丽的小姑娘,以自己清脆的喉咙唱出了戏曲,非常难得,但是因为出生就被扔在齐华门角,被一户人家捡了去。还有秀珍,但是也长得非常好看,但是因为自己的丈夫和孩子都没有了,从而朝思暮想,每天说一些胡话,被人们称为疯子。还有那些小鸡,自己是看着他们一步一步的长大的,但是今天他却成为了自己的盘中餐,如果自己是小英子,谁还有心情吃,谁还能否吃得下去?

宋澳熙:

摘抄(3
  
我把鼻子顶着金鱼缸向里看,金鱼一边游一边嘴巴一张一张地在喝水,我的嘴也不由得一张一张地在学鱼喝水。有时候金鱼游到我的面前来,隔着一层玻璃,我和鱼鼻子顶牛儿啦!我就这么看,两腿跪在炕沿上,都麻了,秀贞还不来。
感受(3):
   
在文章作者的自序:冬阳·童年·骆驼队里,描写了作者学习骆驼吃草的样子,而在《惠安馆》这一篇里,作者又开始学习金鱼喝水的样子,小孩子就是好奇呀!我想象中英子的样子十分好笑:鼻子贴着厚厚一层玻璃,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玻璃缸种的金鱼,嘴在一张一合活动着。

庞一坤:

摘抄一:
   
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赏析:
    作者林海音将文中的“宋妈”在“我”的房间里用鸡毛掸子桌子,让房间里的灰尘飞舞起来,让我仿佛看见灰尘在飞舞,也可以看出,“宋妈”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天天在家里用鸡毛掸子打扫房间。
 摘抄二:
    
吓了我一跳!正是疯子。咬着下嘴唇,笑着看我。她的眼睛真透亮,一笑,眼底下就像宋妈说的,怎么也有两个泪坑儿呀!我想看清楚她,我是多么久以前就想看清楚她的。我不由得对着她的眼神走上了台阶。
 
赏析:
   在这一段,作者详细的描写了疯女人“秀贞”的模样,写了她面部,还写了她和“我”第一次熟悉的时候,把她笑嘻嘻的模样,水灵灵的大眼睛,写的栩栩如生,也写了“我”的心理描写,“我”应该是很想和“秀贞”做朋友的。

高宇凡:

摘抄(一):

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拿到太阳光里飞舞着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的更加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背来蒙住脸,是怕灰尘把我呛得咳嗽。
赏析(一):

林海音写书有一个特点,就是十分注重细节的描写,尘埃那么小,他也将其写的惟妙惟肖,给予了他生命。只有这样无微不至的笔法,写出文章之后才会扣人心悬,读后回味无穷。宋妈的动作那么简单,扬扬手臂,帅帅鸡毛掸子,灰尘的动作也那么简单,在空中乱舞,可林海音却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将宋妈的动作传神的写,将灰尘更加细致的描写了出来,真是厉害。
摘抄(二): 

远远的有一辆洋车过来了,车旁暗黄的小灯照着秀贞和妞儿的影子,她俩不顾我还在往前跑。秀贞听我喊,回过头来说:“英子,回家吧,我们到了就给你来信,回家吧!回家吧……” 声音越细越小越远了,洋车过去,那一大一小的影儿又蒙在黑夜里。
赏析(二):

这一段文字通过洋车的昏暗小车灯、秀贞呢妞儿的影子、小英子自己的语言来写出了英子对这两个最好的朋友的不舍,看着她们的身影渐渐的离去,看着天空中的雨哗哗的落下来,无情的洒在她们的身上,眼中不禁浮现出了冬日下红鼻头、红脸蛋和那双亮晶晶的、直愣愣的眼睛,忘不了那痴痴地等候和苦苦的守望——忘不了秀贞。忘不了一滴滴粉莹莹的眼泪滴落在粉莹莹的小鸡身上,忘不了胳膊上、腿、肩膀上红肿着的伤疤——忘不了妞儿。她们逐渐远去,成为英子永久的记忆和终身的怀念。
摘抄(三):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的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
赏析(三):

林海音学骆驼的吃相,学金鱼喝水,与金鱼顶牛……这些只有最为天真无邪的孩子才能做得出来。林海音的童年时多姿多彩的,最重要的是,她的想象力十分的丰富。妞儿只有一条小辫子,又黄又短,好像妈妈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小狗的尾巴摇来摇去,妞儿的辫子也摇来摇去。小狗的尾巴又短又黄,妞儿的辫子也又短又黄。林海音的丰富想象力成就了美好童年的开始,北京黄金生活的起点。

王赵睿:

我是蹲着的,伸出手正好摸到她的腿上那一条条肿起的伤痕。我轻轻的摸,倒惹得她哭出声音来了。她因为不敢放声,嘤嘤地小声哭,真是可怜。
点评:
没想到妞儿的父母竟然如此对她,实在是太让人气愤了!他们让妞儿卖艺来个他们挣钱,并且让妞儿供他们他们吃喝玩乐!真是没有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父母!他们简直就不是父母,二十豺狼虎豹!真是心里面没有为妞儿着想过!从这里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感受,字里行间透露这一种十分凄惨的感觉,让我不由得心情低落了,让我们能够充分的感受到作者的愤怒!更让人感到愤愤不平!

王奕:

赏析一:

P11:“还没睡够哪!”说着,他把我的被子大掀开来,我穿着绒裤褂的身体整个露在被外,立刻就打了两个喷嚏。他强迫我穿起来,给我穿衣服。印花斜纹布的棉袄棉裤,都是新做的;棉裤筒多可笑,可以直立的放在那里,就知道那棉花够多厚了。
点评:
   
这一段有一句孩子味儿十足、幽默的夸张句,其实并不算太夸张,我妈妈小时候也有过这样的感受,看得出来当时英子极其不想起床,但又必须起床,那个时候我也有同感,实在是很痛苦,衣服冰凉,而且必须要用身体的体温捂热,不难免会打一个哆嗦,还要从温暖的被窝里出来,实在是很难受。

刘华叶:

摘抄一:

印花斜纹布的棉袄棉裤,都是新做的,棉裤筒多可笑,可以直立放在那里,就是那棉花有多么厚了。
赏析一:

这说明了那时的冬天有多么冷,这放了如此多的棉花让人不由觉得和好笑,好像马戏团里的小丑似的,而且也让我们知道了,那里的贫穷,因为那时都是自己做的,而我们,都是到街上一买,就好了,而买比自己做要贵多了,那时人们的收入都很低,所以很少上街买衣物。
摘抄二:

她的脸白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得,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过来,招我过去呢。
赏析二:

这段话清楚的描写了“疯子”秀贞的样子,也从她的样子中看出了她是如此的不自信,也是很怕人的,向我招手也好像是她下了好久的决心才做出来的一项中的“选择”,“大概是冷风吹的”我从这一句看出,她手好像没有用处一样。

徐珂雯:

摘抄一:

 刚一进胡同我就看见惠安馆的疯子了,她出了一件紫色的棉袄,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的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
 
点评一:
   
作者在这里写出了秀贞傻在那里,也把她的外貌描写的清清楚楚的,还写出了她思念小桂子的心情,还有她憔悴的外表。当时的作者应该是很想和秀贞做朋友的。

徐子骏:

抄(3):
   
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知道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赏析: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的确,老北京人有老北京的习惯,就像老北京胡同,老北京鸡肉卷,老北京布鞋,老北京冰糖葫芦……。我觉得,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人的习惯,虽然有的女人会偷米,但这些也只是少数,所以我觉得作者怀疑宋妈的肥裤脚里有她们家的白米,有些“敷衍了事”了。

摘抄(一):

妈正在炉子边梳头,倾着身子,一大把头发从后脖子顺过来,她就用篦子篦呀篦呀,炉子上是一瓶玫瑰色的发油,天气冷,油凝固了,总要放在炉子上化一化才能擦。
赏析: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人皆有”,即使在物资贫瘠的老北京,即使在寒冷的冬天,发油都结冰了,英子的母亲也要将发油化一化,仔细的打扮一番。当时一瓶发油的价钱绝对不是普通人家能接受的,从这里又可以看出英子的家庭情况在当时算是十分富裕的,
摘抄(二):

她的脸白的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
赏析:
   
这大家口中的“疯子”,从表面上看,她与张家王家的女孩没什么两样,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黄花大闺女。从她看到英子的表现来看,她也和成常人差不多。但不知是什么原因,让人们认为这位姑娘是一个“疯子”。难道是她的性格太古怪,才被称为是疯子?或者说,她漂亮的外表只是伪装?或是人们不喜欢她,才给她起了这样的别称?我的心里充满了一个个好奇的问号。

乐乐:

摘抄(一):

远远地有一辆洋车过来,车旁暗黄的小灯照着秀贞和妞儿的影子,她俩不顾我还在往前跑。秀贞听我喊,回过头来说:“英子回家吧,我们到了就给你来信,回家吧!回家吧……”
   
声音越细越小越远了,洋车过去,那一大一小的影儿又蒙在黑夜里。我扒着墙,支持着不让自己倒下去,雨水从人家房檐直落到我头上、脸上、身上,我还哑着嗓子喊:
“妞儿!妞儿!”
赏析:
  
那是一段放不下的回忆,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那是永远切不断、剪不烂的情,也许妞儿和秀贞的命运就那样悲惨的画上了句号,但是他们之间搭上的情感桥梁无论怎样都不会塌。因为他们的心永远有着对方。可惜,时光很快从她们身边流逝了,留下的只有富含情感的泪水和悲痛的心,一句短短的话语,“妞儿!妞儿!”却深情的透露出作者的思念之情,那最后告别给作者心中留了一道痕,一道无法用创可贴回复的伤口,走了的是人,来了的是伤,是一种内心深处的痛,作者的眼中没有泪水,只有泪光,暗黄的小灯有熄灭的时候,朋友也会有离别的时候,只要我们深深的怀念着对方,他永远都在你心中。
摘抄(二):

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的人狠心的抽打着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他的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早晨的太阳,正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的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赏析:
   
作者是在借物抒情,坐着看着马夫用鞭子狠狠的抽打着马匹,十分的心疼,同时这段话让我读出了他在回忆那段在西厢房的金秋时光,作者要与它们说一句永远的告别,马夫每次抽打一次马,他们就与那段童年记忆越远,那种青色的伤痕也永恒的留在了西厢房。

摘抄(三)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的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 
赏析:
   
作者的童年真是丰富多彩,那些同伴就是英子童年的点睛之笔,但是我们不要珍惜的太晚,就像作者在序言中写的骆驼队,童年流逝飞快,但是骆驼队只可以流去,但不会逝去,妞儿和秀贞是在《城南旧事》中第一章出现的人物,而上面的话语细细的描写了妞儿的长相特点,通过他们的表情我可以看出她们的友情之路已经十分畅通了。而且通过他们的对话,我感觉他们的关系十分亲切。

可乐:

摘抄(三):

“一,二,三,……十八,十九,二十,二十六,……”我的脑筋实在有些糊涂,只想扔下筷子去床上躺一会儿,但是我不肯这样做,因为他们会说我有病了,不许我出去。“乱数!”妈妈瞪了我一眼,“听我给你算,二俗,二俗录一,二俗录二,二俗录三,二俗录素,二俗录五……”
赏析(三):
   
童趣盎然的语言风格,是妈妈的形象也温暖可亲起来,读起来让忍俊不禁。同时也表明出了妈妈说不好北京话,让我读着都不禁哈哈大笑。看来作者的文采十分棒!把妈妈描写的诙谐幽默。

焦博源:

摘抄一: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赏析:

这一处摘抄写了我的赖床的坏习惯,和松妈的勤劳。作者把一处小小的催我起床的事情写的这么细致,并且还有一两句环境的描写,十分的传神。让我对作者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让我十分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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