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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小学教育科研考核量化方案

(2012-06-18 17:36:57)
标签:

教育科研

教科研

教育教学

教学反思

三等奖

校园

 

 

 

   锦江小学教育科研考核量化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和整体水平,通过年度考核来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特制定锦江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评估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促进全体教师进一步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培养一支水平较高的教育科研队伍,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范围

    本方案考核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不包括教学辅助人员及后勤职工。对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55周岁的男教师,原则上要求这些老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科研活动,对取得成绩的老教师按条例规定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学校教科研要求的老教师给予适当的照顾。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作为评选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领导小组

  长:齐方

副组长:

  员:

四、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教育科研工作考评采取量化积分的方式,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课题研究(30)

1、积极参加实验课题的申报工作。提供申报方案并申报成功,校级加2分,县级5分,市级8分,省级及以上课题12分。

2、积极抓好实验课题的鉴定、结题工作。鉴定通过校级加2分,县级奖5分,市级8分,省级及以上加12分。

3、积极参加课题开题、课题汇报和研讨,并及时提交课题阶段总结和报告。每参加一次课题研讨会议或教科室组织的研讨课、交流课活动加量化分1分,不参加的从所得教科研分数中扣除2分。

()校本教研(25分)

    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不迟到、早退并做好听课记录,每学期听课次数未达标者,每少一个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超过两次以上的不得参加先进评比,不许抄袭其他教师的听课笔记,如发现听课笔记完全雷同的,双方均视为无效听课;校外听课不在检查之内;每上一节优质观摩课加5分。

()教学反思(15分)

    每月上交一篇教学反思(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个合格的教学反思加2分,不合格的扣1分。不按时上缴的,每拖延一周扣0.2分。教学反思要求结合本人的教学实践独立创作,反思自己教学或听评课中一些缺点或亮点。不准抄袭,一经发现视为0分。

(四)教育故事(教学案例)(15)

   每月上交一篇教育故事或教学案例(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个合格教育故事或教学案例加2分。教育故事必须包含完整的教育叙事,要求真实再现教育现场,且包含自己对教育教学的思考,不准抄袭,不准和以前的教育故事重复,一经发现视为0分。

(五)教育理论学习(15分)

    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学习不少于15小时,并建立学习笔记,笔记内容要做到摘抄与心得相结合,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可以结合继续教育内容摘记。每少100字扣1分。书写不认真扣2分。

(六)教研和科研成果(加分项目)

    凡在教研和科研活动中获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必须及时上报,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备案。(加分项目限于教科研成果,不包括各种荣誉)

1、优质课比赛、课件制作、案例评比等

  省级以上: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2、论文发表

  省级以上10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1分

3、论文及教科研成果获奖

  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

4、辅导学生个人获奖、习作发表

   学生习作发表在各级刊物上的辅导教师按省级及以上10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1分加分

   学生比赛获奖的辅导教师按省级以上10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1分加分(既有个人奖,又有团体奖,就高不就低)。

5、新闻报道成果奖

    教师个人撰写的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新课改、及发生在我校的好人好事的新闻报道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或网站上发表,按省级以上10分、市级5分、县级3分。需提供有关材料。

6、教师著书立说成果奖

     教师个人的专著或以学校教师群体为主的编著在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加10分

  五、相关说明:

1.除已有明确级别规定的项目外,其他课题类别的认定,报纸、期刊、书籍,刊物、杂志级别的界定,著述类成果以及各级各类获奖论文、教具等成果级别的认定,统一由学校科研处负责。

2.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非正规会议交流的论文以及非正规团体、民间学术组织的课题、论文、教具类获奖均为无效。

3.同一科研成果在发表的同时又获奖,就高计算;若同一科研成果参加不同级别的评比同时获奖,则取级别最高的一个。

4.获奖奖励,均以获奖文件、证书、奖状、奖旗、汇单及公布的数据为准,并上交各种文件、证书、获奖的副本或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必须上交论文复印件,包括发表期刊杂志的封面、封底、条形码、目录、文章正文。

5.学校每学年对在教育教学科研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教科研先进个人、教科研先进集体给予奖励。 

6、其中(一)至(五)各项目分数可以累积,但累积分不超过本项总分,教科研成果奖加分的每项就高,有多少算多少,一并纳入考核总分。

  本方案最终的解释权归锦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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