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012公务员面试热点:论文抄袭落马

(2012-09-25 16:04:59)
标签:

许永刚

广州体育学院

抄袭

《中国青年报》

广东省纪委

教育

分类: 社会热点新闻
     程安

  【背景材料】

  近日,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纪检监察机关近两年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件。记者赫然发现,此前曾因涉嫌抄袭被广泛关注的广州体育学院原院长许永刚,已于2011年3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广州体育学院(4月18日《中国青年报》)。

  【面试预测】

  请问你如何看待公职人员论文抄袭落马。

  【京佳解析】

  广州体育学院原院长许永刚因为抄袭事件,被撤销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并且调离了广州体育学院。对于广东省纪委的处罚力度,广大网友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有网友惊呼:原来对于抄袭我们也可以进行如此严苛的处罚啊!当然,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如果每一次被确认为抄袭的事件,相关责任人都能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那么抄袭现象会不会有所减少呢?

  客观地说,抄袭现象之所以在我国如此严重,主要有三个原因:

  其一,科研机构对于学术成果的评价方式存在问题,注重数量而不注重质量、评价机制呆板、形式主义盛行;

  其二,缺少独立的学术评价体系,学术文章、科研成果的质量没有监督者,即便有监督者也形同虚设;

  其三,对于已经出现的抄袭事件,没有进行及时纠偏,没有必要且到位的惩处,没有做到惩前毖后。

  以上三个原因,使得当下科研体系之中诸多学者对于抄袭丧失了起码的羞耻感,甚至拿抄袭当成了家常便饭。对于前两个原因,需要制度进行慢慢地改良,一时也难以实现;而对于加大惩处力度,现阶段的我国完全可以实现。

  抄袭成为常见之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抄袭之后司法与行政层面不能进行及时与到位的惩处,指望道德层面完成自我救赎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加大惩处力度,一方面需要纪检部门加强监督;另一方面,在必要的时候也应该上升至司法层面,对抄袭者实行“一票否决”的政策。相信唯有如此,抄袭难题才能得到破解。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