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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湖北名师评选条件,感觉差距好大呀

(2013-06-01 13:34:00)
标签:

教学

教育

杂谈

分类: 上级文件
接到学校办公室通知,可以参评湖北名师了,让我准备准备,三天后把材料送到市教师管理科。回来打开湖北省教育厅网站,原来文件造就下发了,为什么要等到截止前再通知呢?每年评职称也是这样,今天发表,明天就要交,老师还得忙于上课,所有的材料得重新准备,那叫一个急呀!
看完评选条件,我决定放弃。那样的条件,对于一个普通教师确实有点难,这也让我看到,当一个名师真的很难,很不容易!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及开展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9号)精神,决定2013年继续评选“湖北名师”。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等学校名师、中等学校名师评选条件、程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2.在教学岗位任教,教龄满15(统计时间截至 20121231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相应学段高级职称。

3.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教学工作量,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00课时;小学校长(含其它正校职、副校职干部)不少于220课时;中学校长(含其它正校职、副校职干部)不少于260课时。

4.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撰写了教育教学专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为同行所公认。

5.坚持教学改革与创新,参与“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取得明显的工作成绩。

6.所培养的学生成绩优异,或显著提高,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7.努力参与课程改革与课程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地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对形成教学教研团队和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8.在省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9.本市、州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特级教师不少于5人。

湖北名师候选人原则上从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特级教师,市(州)、县(区)名师,或县级以上“比教学”优胜者中推荐。农村、偏远地区学校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013年,省教育厅在初等学校、中等学校名师(不含幼儿园教师和中职教师)评审工作中试行量化考核办法(评选指标内容见附件7)。

(二)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组织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和推选指标内容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教育局。

2.县(市)教育局考核推荐。县(市)教育局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学校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考核时,要认真听取其所在学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申报材料予以审验、盖章,上报市(州)教育局。

3.市(州)教育局评选推荐。市(州)教育局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县(市)教育局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考核,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然后投票决定推荐对象,在市(州)日报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我厅,并附公示报纸。

4.省教育厅评审确定。省教育厅组织湖北名师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决定湖北名师人选,在省教育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

(三)推荐名额

将评选中小学名师40人,对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中职学校进行分组评审。推荐名额按专任教师数分配(见附表见附件1。各地严格按相应学段分配的推荐名额上报,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二、高校教学名师评选条件、程序和推荐名额

三、评选推荐时间

请各高等学校、各地于630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事迹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逾期视作放弃,不再受理。省直单位和大型厂矿企业、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推荐。有关市、县教育局在部署湖北名师评选工作时,要统筹予以考虑。

四、评选推荐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湖北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湖北名师”评选中小学名师推荐名额5人以上的市(州)可推荐1名现任校级干部(含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本次评审,中小学现任校级领导(含其它正校职、副校职干部)被评为湖北名师人数在各学段严格控制在1人;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讲评选办法,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5%以内。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关于湖北名师推荐人选的报告;

2.《2013年度湖北名师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一式2份,并附Excel电子表格;

3.《2013年度湖北初等(中等)学校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15份;

4.《2013年度湖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一式15份;

5.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一式5份,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名师申报表均应附教学光盘);

6.湖北初等(中等)学校名师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复印件应分别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审核、盖章。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原件)、近5年教学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教科研成果等。中小学教师的推荐材料,请参考考核指标内容的顺序装订。

7.《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表的所有项目均为必填内容,不能漏填、错填,如果相关项目没有,要填写“没有”。如:候选人是校职干部(含其它正校职、副校职干部)的,均应在“党政职务”栏如实填写。对信息漏填或隐瞒不填的,填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举报查实即作为弄虚作假处理。

各地、各高校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教师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曾翔宇、陈斌;联系电话:87328065邮箱:jsglc1509(at)163.com

 

1.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3页至第8页由申请人填写,所在学校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教学论文及著作一栏中,所填论文或著作须已刊出或出版,截止时间是20121231日。

4.教学手段是指多媒体课件、幻灯、投影等,使用情况是指是否经常使用及熟练程度。

5.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7

湖北省初等学校名师、中等学校名师评选指标内容(试行)

 

主要评选项目

评选具体考核内容

一、

1、师德表现

(1) 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事业心强

(2) 师德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在市州级媒体宣传报道,纳入省“151”师德事迹库人选

(3) 坚守农村教学岗位5年以上或支教1年以上

2、“访万家”

(1) 按统一安排县域内实地家访率100%,“六回访” 回访率100%,家访手记真实、家访档案记录完整规范

(2) 善于发现、积极解决家访中的各种问题,学生家长满意

(3) 总结提炼的家访经验与作法得到认可,被社会媒体、专项简报等采用交流

3、称号及奖励

(1) 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市州名师、县名师称号

(2) 获省部级以上、省部门及市(州)级、市(州)部门及县级优秀教师等称号

二、

 

1、教育思想与理念

(1) 积极学习引入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与理念

(2) 总结形成独具个人特色的教育思想,得到同行认可并推广

(3) 重视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后进生转化与留守儿童教育等方面有特别有效的方法

2、教学艺术与方法

(1) 因材施教,方法灵活先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成效明显

(2) 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课堂教学效果提升

(3) 风格鲜明、效果好,形成了系统的教学方法,有示范作用

三、

1、“比教学”

(1) 在“课内比教学”活动中成绩突出,获省级“比教学” 一、二、三等奖;市() 级一、二、三等奖;县级一、二、三等奖

(2) 在省、市(州)、县级“比教学”工作参与方案设计、活动组织,进行课题研究或担任评委

2、教科研能力与实绩

(1) 常规教学工作任务饱满、不断创新、优秀成为常态

(2) 多年来所在班级学生成绩优异,或显著提高,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 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公开发表或出版有较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

(4)获国家级相关业务部门教学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相关业务部门教学比赛一、二等奖

四、

1、指导中青年教师

(1) 指导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指导中青年教师获国家级相关业务部门教学比赛或省级“比教学”一、二、三等奖;获省级相关业务部门教学比赛或市()级“比教学”一、二、三等奖;获市()级相关业务部门或县级“比教学”一、二、三等奖;指导中青年教师进步明显

(2) 履行省级、市州级、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职责

2、参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 出色完成师徒对接,对口帮扶等工作,对学科梯队建设有重要贡献

(2) 通过稳定载体承担跨校或校本研修及教学研讨活动,形成团队,成效显著

(3) 承担省级教师培训授课任务,综合测评优良率90%;承担市(州)级、县级教师培训授课任务

 

 

                                  湖北省教育厅

                                20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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