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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3】17号文+财税【2013】103号文件政策解析

(2013-12-16 11:15:47)
标签:

讲义

规划设计

软件

文化

附件

财经

关于举办“最新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运用讲解与年金个人所得税

递延纳税政策权威解析案例精讲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成本核算,保证企业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准确,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部日前正式发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文),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的大中型非金融企业施行,鼓励中小企业执行。这是我国第一次推出完整意义上的全国性成本核算制度,涵盖制造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运输业等,为帮助相关企业及时全面把握这一制度的精髓,并加以运用,我们特举办本次讲座。同时,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并于2014年1月1日实施。该文件的出台倍受广大企业关注,企业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关注是企业重视员工利益的体现,但是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某某补贴是否纳税、某某福利可否免税的浅层次。我们有必要站在企业财务战略和企业与职工利益双赢的角度来规划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特殊问题、特别难点。

基于以上最新政策,我们特邀请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制定的权威官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年金个税政策制定的权威官员组成的权威师资阵容共同出席授课,为您权威解读新政策的政策背景、核心内容、以及答疑解惑。望广大企业珍惜本次学习机会,积极组织报名参加(限额80人,额满即停止招生)。现将本期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14日-5日(3日全天报到,培训共2天)

培训地点:北京—大方饭店(★★★★,西客站南广场东侧)

二、培训对象:

各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会计人员以及相关对口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最新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运用讲解与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

政策权威解析案例精讲班课程表)

上课时间

主讲内容

主讲专家

1月4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6:30

 

交流答疑

16:30-17:00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讲解与应用,【201317号文权威解析

4日主讲专家: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负责成品成本核算制度【201317号文制定工作的权威官员。

一、背景和制定过程

1、制度出台的背景

2、制度出台的思路和过程

二、主要内容

1、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3、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及结转

4、作业成本

5、相关问题

三、生产型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法

1、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2、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3、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

4、案例分享

四、软件企业的产品成本核算方法

1、软件企业的成本核算问题

2、软件企业如何规划成本管理

3、案例分享

五、其他行业的成本核算的特点与运用(根据参会企业的行业性质有针对性的重点讲解)

采矿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农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文化企业成本核算项目及其归集分配

1月5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6:30

 

交流答疑

16:30-17:00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权威解读与纳税规划设计案例操作

5日主讲专家: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处长

 

负责财税【2013】103号文制定工作的权威官员,我国个人所得税权威专家。

一、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

1、财税【2013】103号文的出台背景

2、递延纳税的具体操作和税款规定

3、年金领取环节是否可以扣除类似于3500元的减除费用

4、2014年以后超标准缴存的年金及其领取环节的双重征税问题

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及其盲点问题

2、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及其计算问题

三、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计税规定

四、单位向职工低价售房的计税规定

五、股票期权的计税规定与实际案例分析

1、股票期权的相关概念

2、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

3、股票期权所得的计税规定

4、雇员人工非上市公司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者补贴收入的计税方法

六、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八、现场答疑

 

 

 

 

 

 

 

 

 

 

 

 

 

 

 

 

 

 

 

 

 

 

 

 

 

 

 

 

 

 

 

 

 

 

 

 

 

 

 

 

 

 

 

 

 

我们将通过手机短信回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到通知书”。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培训费4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场地费、现场咨询费、午餐费)。为了方便开具发票,培训费须统一电汇至组委会指定收款帐户,并请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会务处。需要安排食宿的学员,需提前通知组委会安排订房,食宿费用自理。

报名事宜,敬请立即致电讲堂组委会联系:

 

报名联系人: 刘涛 老师 010-57010771  传真:010-63385418

 

附件: 最新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运用讲解与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

政策权威解析案例精讲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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