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的科学与历史(8)盐税决定吃盐口味
(2013-10-22 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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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产生于2700年前春秋时期的齐国。
春秋时期,农具改进,人民有余力开垦荒地为私田,从而耽误公田的耕作,于是政府就把公田分给人民作私田,然后按亩征税。最早按亩征税的,是齐国的管仲。管仲又对食盐实行政府专卖,专卖的价格包含了盐税,这在历史上也是最早的。按亩征税与食盐专卖,增强了齐国的经济实力,齐桓公因此称霸诸侯。
2400年前的商鞅,把百步为亩改为二百四十步为亩,仍然户耕百亩却扩大了1.4倍,仍然按亩征税却多征了1.4倍,同时也对食盐实行政府专卖,秦国因此成为强国,一百多年后,秦王嬴政以摧枯拉朽之势统一六国。
秦统一六国后加重劳役,导致农民起义,二世而亡。秦并非加重税收而亡。
刘邦与民休息,轻徭薄赋,至文景之治,赋税劳役减至三分之一。刘邦到文景,70年内,食盐由商人经营,政府征税,税却较轻。汉武帝征匈奴,军费紧张,就对食盐实行政府专卖,不让商人经营。政府把商人的利益转化为国家利益,既得利又得税,但并非苛税。
东汉光武帝刘秀废除食盐的政府专卖制度,又让商人经营,政府只征税。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而政府专卖,时而放开让商人经营。
从春秋到南北朝,历史跨度1200年,这期间,盐税固然重要,但没有土地税、人头税重要,那么食盐的价格就不会太离谱。盐价的高低,可用粮价来衡量。一个载于史册的说法叫“斗米斤盐”,即一斗米可换一斤盐,价格折算为10:1,但这是最高的比例,最低可至5:1。
接下来,隋代和唐代前期,不征商业税,当然也不征盐税,那么盐价就很低,以至“斤米斤盐”,可是好景不到200年。“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截留土地税、人头税不上缴,朝廷财政捉襟见肘,这时盐税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食盐又实行政府专卖,加价10倍,又变为“斗米斤盐”。
“斗米斤盐”说的是粮价与盐价之比,并非具体价格,当一斗粮食从几十钱涨到几百钱,那么一斤盐的价格也会涨到几百钱,这时穷人既吃不起粮,也吃不起盐。粮价上涨是因为缺粮,而盐价上涨并不是因为缺盐,海盐、池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涨价是因为垄断。被政府或巨商垄断,盐有暴利,那么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制贩私盐。政府必然打击走私,而私盐贩子必然武装走私。若私盐贩子聚众揭竿而起,必得饥民响应。唐末农民起义领袖王仙芝、黄巢就是私盐贩子,私盐贩子颠覆了大唐王朝。
五代十国,各自为政,战争频繁,税赋加重,盐税更重,盐价更高。有政府专卖,也有商人向政府缴纳重税后的专商,竟也有政府配卖的。配卖,就是在青黄不接时把盐配给百姓,但百姓必须在夏收、秋收后按价缴纳盐钱或粮食绢帛。如此,旨在阻断百姓购买私盐,但阻而不断。久而久之,政府不再配盐,却照收盐钱或粮食绢帛,这就转变为税收。一个新税种由此产生。
宋代延续五代税制,食盐专卖、专商、配卖,因地制宜而实行,私盐泛滥也与之相伴,法不能禁。
盐税决定盐价,盐价决定百姓吃盐量。唐末、五代、宋代,500年间盐价奇高,百姓吃盐量却与以前同,人日均三十几克,盖因低价的私盐泛滥,百姓吃一部分高价盐,也吃一部分低价的走私盐。
元、明、清依然专卖、专商、配卖,但与以前所不同的最大特点是官商勾结,中饱私囊。盐价因此比以前更贵,粮价盐价之比为10:1算是便宜的,20:1很正常,40:1不少见,史料记载明代万历年间安徽粮价盐价之比为45:1。因此,百姓吃官盐减少。同时,官员出于个人利益打击私盐更卖力,那么百姓吃私盐也减少。于是人日均吃盐量减至十几克。减少吃盐,利于健康,竟是官商勾结盘剥百姓使然。无言,无言!用现在网络语言来感叹,就是呵、呵、呵……
新中国实行食盐政府专卖,旨在确保最低盐价,以至低于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