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生性残忍的人绝不能当保安
#女子团建饭后想走被保安队长打伤# 因为公司结束了一个大项目,老板很开心就叫上同事们一起出来吃饭团建,老板娘饭后余兴未尽,还想一起唱歌,就指示保安队长挽留鲍女士,此时鲍女士的儿子已经来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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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个人高马大的保安队长真正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貌似一条不会思考、只考虑不择手段完成任务的“好狗”。因此采取了一系列暴力手段,不仅殴打鲍女士的儿子,还殴打鲍女士,导致鲍女士“脾脏破裂,肋骨也断了好几根”。
媒体报道,据说这保安队长虽然喝了酒,但是分明没有醉,况且两人并没有什么矛盾,老板娘也只是让他拉住鲍女士,没有让他动手的意思。
毫无疑问,这名愚蠢到了极点,智商还不如一条家养狗的保安队长应该会面临“牢狱之灾”。因为按照相关规范,脾脏破裂属于九级伤残;而肋骨断了7根,其中6根错位,至少也是10级伤残了,也必须负刑事责任。
很明显,已有两项够得上刑事立案标准了,这名保安队长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信警方已经刑事拘留了该保安队长。
我就感到奇怪,这名保安队长作为成年人,难道不清楚自己的职责,不清楚挽留他人应该有的正确方式?如此野蛮的举动,能用来挽留他人吗,更何况面对的是本公司的同事。这种人进监狱接受几年教育改造也不是坏事,否则今后还不知道会不会闹出更严重的事端来。
我有一个结论,希望能够给企业及保安公司在招人时提供一些帮助。那就是“生性残忍的人绝不能当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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