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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2012-10-14 20:15:13)
标签:

学校卫生

红十字青少年

卫生工作

进行

工作职责

杂谈

分类: 制度建设

学校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了深入持久地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必需对学校卫生工作提出基本要求,使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学校卫生工作必需作好以下几点。

(一)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生长发育情况

准确地掌握儿童少年生长发育情况和学生的健康状况,是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基础。通过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调查,获得资料,使学校卫生工作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

1、进行生长发育调查研究:在一般情况下,每年要对全体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生长发育情况调查,并于调查后对集体和个体进行评价。通过集体生长发育调查与评价,来看各年龄组儿童年少年生长发育水平、特点、趋势及存在问题,并将当地历年的资料,与外地和国外儿童发育资料进行对比,以评价本地儿童生长发育水平,此外,要进行个体评价,儿童少年生长发育个体评价也极为重要,不容忽视。这是因为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少年,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握力等形态和机能指标每年都有一定速度增长,随着时间的延长,都有一定程度的变化。通过个体调查评价,及时掌握生长发育过快、过慢的个体儿童及其产生的原因,然后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例如,在这个阶段发现某个儿童过矮或体重不足,并及时找出原因,接着采取有力措施矫治,则能收到一定效果。如果过了这个时期,即使找出原因,也难以补偿。

2、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学校每年应对入学的新生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某些疾病和缺陷,及时进行矫治。另外,根据新生的体检情况,合理地安排体育锻炼和各项劳动。

3、对在校学生重点进行复查:复查的重点是体弱和有疾病史的学生,对患慢性病或病后恢复期同学,进行保健指导、监督治疗,并了解治疗情况。

4、掌握学生因病缺勤情况:掌握因病请假缺勤资料,是了解影响学生健康的各种疾病,特别是急性病发病情况、危害程度的重要方法。为此,要加强学生的出勤考核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学生缺勤情况,准确分析缺勤原因,并及时记录登记,积累资料,按月进行统计分析,为开展防病灭病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在核对检查学生缺勤时,注意现患病人的诊断,发病原因,是否传染病以及病情治疗情况。

5、掌握学生因病休学和免上体育课的情况:因病休学和免上体育课,大多数是患慢性病和病程较长的疾病,是反映学生健康状况的综合指标。要逐年统计因病休学的人数、病因及休学期间的治疗、休养情况。

6、掌握毕业生体检情况:对毕业的学生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通过历年健康资料的统计分析,观察学生在校期间健康状况的变化,并与入学前健康状况进行对比,以了解健康状况的变化。

(二)掌握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因素

在学校生活和学习过程中,有许多因素作用于学生,对儿童少年发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对这些因素,特别是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因素,要经常进行调查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发生危害,保证儿童身体健康。

1、对学校环境充分认知和了解:对学校教学环境状况要作认真调查,积累资料,建立档案。某些基本情况、数据要准确掌握,如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操场面积、教室数量、面积、容积、朝向、自然采光、人工照明、通风、采暖、防暑降温、防潮防寒以及学校周围的自然情况要很好了解,建立管理档案。

2、对重点项目进行调查监测:对于那些容易发生变化,而又对儿童少年身体健康和教学过程影响较大的项目要定期进行调查和监测,一般每年要进行一至二次,以便及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达不到卫生标准的种种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使其符合卫生要求,保证儿童少年身体健康。

列为经常监测的项目主要有自然采光、人工照明、课桌椅高度与学生身高、墙壁反射系数、桌面和黑板照度、教室外环境噪声等。

3、对体育活动和劳动实行卫生管理和医务监督: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是培养意志、增加知识、学习生产技巧、促进生长发育、增强体质的有益活动。但是如果安排不当,不注意卫生,不考虑儿童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则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甚至发生意外伤害。如劳动场所和运动场地不良,劳动工具和运动器械不符合卫生要求或不适用儿童少年生长发育特点,劳动量和运动量安排的过大或过小,劳动强度和体育活动密度安排不当,劳动时间和运动时间不当,运动和劳动时膳食不良,营养供给不足等。这些都会危害学生健康,影响教学与学习效果。为此必须加强体育锻炼和生产劳动的卫生管理并实行医务监督。校医、保健教师以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全面了解每个学校的体育和劳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改善、纠正并及时解决。

4、对教学过程实行卫生监督:教学是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活动,校医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对教学过程实行全面卫生监督,了解教学的全过程。对教学过程进行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授课内容、授课方法、课时安排、课表、考试次数、题量、考试方式、音乐、绘画课内容、方式以及学生听课反应、眼物距、坐姿等。定期监督管理,留有记录积累资料,并建立教学管理档案。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害学生心身健康的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意见并督促落实,收到实效。

(三)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

学生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包括两大类:一是儿童少年时期容易发生的疾病和营养性疾病;二是学生时代容易发生、流行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对这两类疾病都要积极预防和治疗。

1、预防和矫治儿童少年时期容易形成的疾病:这类疾病前边已作介绍,如近视、龋齿、沙眼、脊柱侧弯、扁平足、弱视等,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预防,减少发病率,一旦发生则要认真矫治和治疗。

2、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场所,人与人之间密切接触,另外,儿童少年对传染病抵抗力低,特别是对呼吸道传染病,因而,一些传染病容易在学生中发生,在学校传播流行,要认真进行预防,一旦发病要注意隔离、治疗和消毒、杀虫。

3、寄生虫病防治:学生时代容易发生寄生虫病,特别是肠道寄生虫,椐调查农村中小学蛔虫感染率高达60%以上,有些地区的学校中小学生蛔虫感染率高达80%以上,校医和卫生保健教师,在当地卫生防疫站的指导下,要开展集体驱虫工作,控制肠道寄生虫的发生和发展,保护学生身体健康。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开展全民性健康教育工作,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和关注,在学校进行健康教育成就成就尢为重要。学校的校医、保健教师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作好这项工作。

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在校学生传授卫生保健知识和技术,强化卫生意识,树立卫生观念,提高自我保健能力,防止疾病发生,促进健康。通过健康教育,促使学生自觉改变不良卫生习惯。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健康行为和良好的生活方式。同时通过学生再去影响家庭和社会,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学校健康教育是造福子孙后代,有利于全民族健康的系统工程,应列入学校卫生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而且要长抓不懈,持久地坚持下去。

 

第二章 学校卫生机构管理

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是学校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的卫生机构,是学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当有计划地建立、健全学校的卫生管理机构,并将其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

一、学校卫生管理机构的建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如何建立学校的卫生管理机构?一般的学校的卫生管理机构包括组织领导和学校卫生保健网络两个部分。

1、组织领导

此学校卫生工作要求有组织领导、有计划目标开展,因此,建立学校的卫生工作领导班子是有必要的,既有利于协调学校各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也体现了学校的整体化管理。

学校卫生机构管理的组织形式:一般地,学校可以成立校一级的卫生保健委员会或学校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等,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它的组成可由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确定,一般由分管卫生工作的校领导、校医或保健教师、教务处、总务处(或后勤)、学生会、共青团(或少先队)等有关部门人员5—7人组成。

学校的卫生管理组织上一级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如县或区、乡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2、学校卫生保健网络

学校的卫生保健网络应以学校保健室建设为中心,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全校的卫生保健工作。同时,校医和保健教师在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中,应当重视培养并发挥各班学生中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的骨干作用,以他们为主体,建立学校的保健网络。

(1)校医、保健教师的配备:校医、保健教师是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中的主要力量,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队伍的建设。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保健工作;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学生中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的配备:学生中的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是校医或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得力助手,也是学校卫生保健网络的组成部分。校医和保健教师在管理学生卫生员的过程中,可以实行校、班两级管理,即以校医、学生会劳动或少先队大队部卫生(劳动)委员、各班(或少先队中队)卫生(劳动)委员组成学校一级的学生卫生组织;各班(或少先队中队)以卫生(劳动)委员为主,也可以按座位各小组(或少先队小队)确定一名小卫生员,建立班级(或中队)的学生卫生组织。

校医或保健教师在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时,业务上应当依靠当地综合性医疗单位可专业防治机构,并主动接受卫生防疫站或当地乡(镇)卫生院防保科的专业业务指导,接受学校卫生监督机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赋予的学校卫生监督、监测。

二、各类学校卫生管理和保健人员的工作职责

1、制订各类学校卫生管理和保健人员工作职责的意义

在同一个学校中,由于各部门之间分工的不同,他们对学校卫生工作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不尽相同。因此,对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在共同的目标下,根据他们不同的工作性质,制订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分工及相互关系,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学校卫生管理系统形成灵活的运转,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中的相互推诿。同时,明确工作职责,有利于考核学校卫生管理机构中各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实绩。

2、各类学校卫生管理和保健人员工作职责的内容

1)学校分管卫生工作领导的职责:

学校的卫生工作在学校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直接领导下开展的,他是学校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者,对学校卫生工作起者决策作用。因此,学校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并使他们的岗位相对稳定,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水平。

③要经常深入各班级,检查了解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个人卫生、教室采光和照明、通风、噪声、课桌椅配套使用,眼保健质量以及饮水卫生、膳食营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改善。

④重视支持卫生室建设,保证必须的物品和经费。

⑤建立有效的卫生制度,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把卫生工作列为教师评“优秀”,班级评“先进”,学生评“三好”的内容和条件之一。

2)学校校医、保健教师的工作职责:

校医和保健教师直接负责开展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他们共同的任务是为学生健康服务,但由于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不同。因此,他们对学校卫生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也不同,主要为:

①校医和保健教师应当做好学校领导的参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期、季度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全校性的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管理。

②校医和保健教师应当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制订各项检查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建立和培训一支学生卫生员或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③校医和保健教师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学生体格、视力等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因病缺课情况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④校医和保健教师应当配合卫生防疫和有关专业防治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

⑤校医和保健教师应当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传染病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做好各种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如遇传染病发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体检制度。

⑥校医应当开展简易临床治病和急救包扎处理,对病情严重的学生,应护送到医院诊治。保健教师应做好伤病学生转诊治疗工作,经学校卫生专业培训合格的保健教师,可适当开展一些简单的临床处理,如学生意外的小外伤处理等。

⑦校医和保健教师应做好体育卫生、教育卫生、劳动卫生的医务监督工作。

⑧指导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督促各项卫生工作的落实。加强学校饮食、饮水、环境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⑨积极开展红十字活动,培养红十字卫生员。

⑩认真学习专业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学校卫生调查研究工作。

3)学校教导处的卫生工作职责:

①按照教学卫生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课程表。

②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③保证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的正常开展。

④把卫生工作的内容列为考核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工作的条件之一。

⑤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统计分析工作。

4)学校总务部门的卫生工作职责:

①改善办学条件,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校舍、课桌椅、教室采光、照明、通风以及其他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改善、修缮和添置。

②抓好学校环境卫生面貌的改造,绿化校园。供应必要的清洁、除害用品和工具。

③供给安全、卫生、充足的饮用水。

④积极创造条件,办好学校食堂,搞好学生膳食供应,注意学生合理的营养。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⑤确保卫生室必须的经费,配备必要的药物和器械,以保证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5)学校班主任的卫生工作职责:

班主任与学生联系最为密切,是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很重要的环节。因此,班主任要关心学生的健康,负起卫生工作的职责。

①全面关心全班学生的学习、生活与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与休息、体育活动,控制课外作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②积极配合校医或保健教师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如健康检查、预防接种、常见病防治等。

③利用晨间或午间讲话、班会或队会,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④注意教室环境条件及课桌椅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合理调整和适当改善。

⑤密切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报告。

三、各类学校卫生管理和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

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各类学校卫生管理和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适应开展学校卫生保健活动的需要。

1、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

1)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业务素质要求:

校医和保健教师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力量,根据他们承担工作职责范围,决定他们应该具备一定的业务技术素质。

①校医的业务素质要求:校医是具备一定医学理论基础的卫生技术人员,为适应学校保健工作应该具备以下三方面能力:

一是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包括儿童少年卫生学、临床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心理学、卫生统计学、健康教育学、建筑学、体育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二是基本技能:包括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制度等的公务写作能力和健康检查的方法和技术,一般临床伤病处理能力以及有关实验室方法操作技术和科研调查能力等。

三是组织管理能力。

②保健教师的业务素质要求:保健教师是没有经过专门医学理论和系统学习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他们要适应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需要,亦应具备以上三方面的能力。但由于保健教师不具备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因此不必要求掌握临床伤病处理、健康检查技术和医学时间方法等基本技能。

2)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方法和途径:

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卫生工作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

根据校医、保健教师的工作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对校医、保健教师的培训应围绕学校卫生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组织管理能力三方面内容进行,不断培训、强化和更新。

对校医、保健教师的培训可以采取专业进修、短期培训班、举办学术讲座活动、组织参观学习等多种方法和途径进行。

2、学生中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的培训

学生中的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是学生中的卫生工作骨干,是校医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因此,校医和保健教师要重视和培养一支学生卫生骨干队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保健常识和学校卫生工作方法的培训。因此,对他们的培训原则是:“培养工作能力,传授保健常识,发挥骨干作用”。

(1)培训内容:

对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进行工作方法、能力和组织管理水平训练的同时,逐步将有关生理解剖常识、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和卫生学常识、健康教育和卫生习惯的培养、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等内容的知识传授给他们。

(2)培训的形式:

①召开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是结合布置工作任务向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讲解有关保健常识和工作方法,布置他们开展一些具体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增长卫生保健知识。

②卫生讲座:由校医、保健教师或聘请校外辅导员举办定期(每周、每半月或每一月一次)或不定期讲座,组织各班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参加学习。

③举办课外兴趣活动:一般担任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的学生应该是对卫生保健有一定兴趣的学生。因此,校医和保健教师可以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利用第二课堂,举办一系列兴趣活动,如参观人体知识展览、组织观看卫生科普影视片、红十字青少年急救、救护演习等。

④举办卫生委员(或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校医和保健教师可以利用暑假组织学生中的卫生骨干(或红十字青少年)举办夏令营等活动,对他们进行卫生保健常识培训。

3、对学校中其他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1)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不仅具备管理水平,而且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基础业务知识也应有一定了解。校医和保健教师是学校领导开展学校卫生管理的参谋,因此,可以利用请示、汇报工作以及校卫生工作小组例会等机会,向学校领导宣讲《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建筑设备卫生、教学卫生、体育卫生、课桌椅卫生要求以及饮水、膳食营养卫生常识、学生常见病防治知识等。

2)学校中的其他人员:

学校中的其他人员包括总务处、教务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由于他们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在具体工作中亦有许多学校卫生专业知识问题,因此,校医和保健教师,亦应当利用教研活动、校务会议等机会对不同的人员进行有关学校卫生和保健常识的宣传。

四、学校卫生工作制度的制定

1、制定学校卫生工作制度的意义

制度是用来制定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的规章。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宜根据工作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制定一定系列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从而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高效率运转,帮助学校卫生管理和保健人员按章理事,有效地处理问题,开展工作,调整关系,使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活动进一步系统化。

2、学校卫生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

结合学校卫生工作的具体实践活动,可以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工作内容,制定以下一系列工作制度。

(1)学校医务室工作制度;

(2)学校教学卫生制度;

(3)学校体育医务监督制度;

(4)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5)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6)学校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7)学校医务室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8)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9)学校卫生保健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度。

除以上外,亦可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制定其他相应的制度。

3、制订学校卫生工作制度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政策性: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是为管理学校的某项卫生工作而自制订的,一定要符合国家、上级机关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如在制订学校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时》,应严格与国家的《食品卫生法》有关条文规定相一致,再如在制订《教学卫生制度》或《学生作息制度》时,不应有与《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学校卫生标准相抵触的内容出现。

(2)奖惩分明:奖励和处罚是管理的手段之一,有奖有罚是一份制度权威性和有效性的体现,因此在制订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时,亦应当有具体的奖罚条款,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制度的,要严格按制度办事。但这些奖罚条款应当合理,既不能因此而挫伤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应维护制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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