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嬉皮士?查了一下百度,上面是这样定义嬉皮士的:”嬉皮士(英语Hippie或Hippy的音意译)本来被用来描写西方国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习俗和当时政治的年轻人。嬉皮士这个名称是通过《旧金山纪事》的记者赫柏·凯恩普及的。嬉皮士不是一个统一的文化运动,它没有宣言或领导人物。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反应出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他们批评政府对公民的权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贪婪,传统道德的狭窄和战争的无人道性。他们将他们反对的机构和组织称为“陈府”(the
establishment)。嬉皮士后来也被贬义使用,来描写长发的、肮脏的吸毒者。保守派人士依然使用嬉皮士一词作为对年轻的自由主义人士的侮辱”。
我对嬉皮士的理解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那么一群美国的年轻人,反对战争,不满现实,但又没有力量去改变现实,于是用一种反主流,反习俗,反传统的生活方式来表达自己对现实的不满。后来,越战结束了,但嬉皮士的影响仍然存在。现在,当人们谈到嬉皮士,多半带着贬义,把他们归为衣衫不整,吊儿郎当,无所事事的社会底层人物。
我活这么大了,还没见过什么嬉皮士,这次游览哥本哈根嬉皮士的自由城,也算是开了一次眼界,看见了真正的嬉皮士。
吃吃饭,聊聊天,弹弹吉他,嬉皮士的生活就是这么悠闲自在。
坐在长椅上晒晒太阳,好悠闲!
聊聊天,喝喝酒,打发时光。
长发披肩和大络腮胡,很符合世人对嬉皮士的印象。
从他们自己的小店里买了东西,走出店外,遇到朋友,顺便聊几句。
自由城里的居民都爱骑这种有一个小车箱的自行车。
这位老先生,穿着比较整齐。
这位女士如果不住在这个自由城的话,谁也想不到她也是这里的嬉皮士。
还有这位女士,更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

嬉皮士也并非整天无所事事。这几个嬉皮士正在认真地工作着。

左边的两位是正在认真工作的嬉皮士,右边的一大两小可能是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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