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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写这个公式,看到的时候就觉得总结得太对了。喜欢一样东西可不就是熟悉,再来点意外。
就像女生爱看连续剧,最爱的就是灰姑娘的套路,因为在灰姑娘身上看到了熟悉的自己,就是平凡,普通,还有点善良。最后意外地遇到了王子,就幸福了。
好莱坞大片,也是这个套路,从小人物变成大英雄,就是熟悉的自己,有时候也胆怯,也犹豫,就很容易就有代入感,然后遇到一次意外,碰到一个人,或一件事,或一个神秘东西,慢慢开始学着承担责任,最后成为英雄。
结合到生活上来,这个公式也真的很准确。
特别是当我们在寻找人生伴侣的时候,你其实内心就是在找共同点,当相亲时,就是需要有那么一点熟悉的感觉,对方或者和你一样很孝顺,或者和你一样活泼,或者和你一样腼腆…你就有安全感,至少是可以成为朋友的,只有有相似点,才能有话题,才能有交谈的欲望啊,而交谈了之后如果出现一点意外或者惊喜的点,就会觉得蛮有趣的,不就大大能够提高成功率了。
如果只有熟悉的人或者事,而没有意外,就会在时间的长廊中沦为平淡,变成不喜欢。拿自己来说,如果你一直处于舒适圈,每天按部就班,你会厌倦,厌倦工作,厌倦生活,厌倦无聊的自己,你就不会喜欢自己了。你要到学习圈去走走,看看,你会发现有惊喜,原来这个这么有趣,我原来还能学这个。于是,你又喜欢上自己了。因此能够在自己身上都能有用的公式,套到亲朋好友身上也错不了。
同样,光有意外,也不行,喜欢不上。在相亲时,如果你是很重视守时的人,而对方就没守时,这个时候,这个好感度直线下降。接着对方说因为忙,忘记了,所以来晚了。这也不用一连串的意外,直接就是OUT了。一连串的意外会带来不安全感,会感觉自己Hold不住,小心脏不够强大。
所以想要喜欢上,熟悉和意外缺一不可。我认为这也是最好的状态。熟悉带来安全感,意外带来小惊喜。
这个公式被广泛带到商业中,因为抓住了人心。广告尤其如此,关于吃的喝的广告,都会很接地气,经常使用亲情、爱情、友情等来渲染。
而工作中要签合约,为什么要做事先准备,了解对方公司,了解对方喜好,就是为了在交谈中先建立熟悉的关系,然后带制造一点对方很在乎的点,那不就很容易成功。
所以说,只要想和人打好交道,不管是掳获芳心还是拿到合同或者其他,老生常谈的投其所好外,再制造一点小小的惊喜,那就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