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再赴澳洲15
(2022-04-01 20:56:37)
六月份某一天的晚上,孩子突然发现银行卡里的钱被人分三次盗走了500多元。小偷先将十几分钱打入卡内,试探卡里是否有钱;发现有钱后就去购物划卡,每次都不多,仅花掉100多元钱。
发现钱丢后,当晚立即给银行打电话,将账户封死,以减少损失。第二天早上银行营业后,到银行去当面交涉。一个多小时后她高高兴兴地回来,告诉我们,银行又重新开个账户,并且将损失的500多元钱全部给予赔偿,个人一分钱也没有损失。还因给客户带来了的不便而表示了歉意。
对澳洲私人银行这种宁可自己损失,也绝不让客户损失的做法,我们很不理解。按照几十年来国内银行业的思维定式去推理,银行应是这样的说法:一是你卡上的钱丢了,是你自己管理不善造成的,你自己要负全责。二是银行没有把你卡里的钱弄丢,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银行没有文件规定因你的卡被盗而为你个人赔钱,也没有先例,损失只好由你个人承担。三是谁能证明卡里的钱是被人偷的?仅仅凭存入十几分钱后卡里的钱又被划走100多元钱,就证明卡里的钱是被人偷的?假如这样说法成立、银行给个人赔偿损失的话,银行岂不成为个人的提款机?四是这样的事情,你应该到公安局去报案,而不应该到银行来索赔。此外,银行还会暗暗地核计,你的卡还在你的手里,是不是你自己做的“扣”,弄得景,都不好说。因此,银行无论如何也不会给你补偿损失,更不用说给你道歉了!
孰是孰非,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