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魔已逝,众恶犹存——读《Y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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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文对书中情节有透露。
我不禁感慨,奎因1932年写就的《Y的悲剧》,对于今天的青少年教育问题,对于人性善恶的争辩问题,依然有很大的启发。
Y的设定:杰奇,13岁,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理由:完全遵循“侦探小说大纲”去犯罪杀人,不懂灵活变通,当犯罪大纲表达用语暧昧不明时,其行为有“有明显的幼稚的矛盾之处”。在明确凶手杰奇是这样一个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我思考了下面这些问题。
1.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必要惩罚?
在雷恩已经知道杰奇是谋杀哈特老太太的真凶之后,却没有揭发并且从案件中退了出来,因为他认为“无论从任何社会学的观点来看,都不应该要求那个男孩对他所犯的罪行负道德上的责任。他是他祖母罪恶的受害者,我要怎么办?揭发他的罪状吗?如果我揭发了,你们这些曾经宣誓维护法律的专职人员,必然没有选择的余地地逮捕他,这个男孩可能要被送到监狱关押到他长大成人,然后因他在道德上不应负责人的年纪所犯的谋杀案受审判。假设他没有被判犯了谋杀罪,然后呢?充其量他也只能以心理不正常的理由请求释放,然后在精神病院度过余生。”
“所以,既然罪恶的源头并非那个男孩,既然无论是罪恶的策划或犯罪冲动都不是出自他本人,既然就广义来说,他是悲惨环境的受害者——就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从上面两段话我们可以看出雷恩侦探对小男孩Y是同情的,也是爱护的,雷恩觉得罪恶的源头在于那篇侦探小说大纲,在于恶毒的祖母,而杰奇只是受环境因素的驱动犯罪,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杰奇还是受害者。考虑到男孩未来漫长的成长之路,雷恩选择了沉默,选择了给他改过自身的机会。我们还可以读出雷恩对少年犯出狱后还能否正常融入社会生活的怀疑和担忧。
然而,当雷恩侦探看到小杰奇开始不遵照大纲的要求(不能毒死路易莎),用大剂量致死毒药去毒杀路易莎时,当亲眼窥见小杰奇“看见路易莎喝下脱脂奶以后没有任何痛苦挣扎的表现,而脸上浮现失望的表情”时,雷恩的心是冰冷而破碎的。
从雷恩对小杰奇态度的转变可以看出这位侦探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该受到制裁的判断标准是其犯罪行为是有意还是无意,是主动犯罪还是意外犯罪,其内心是邪恶的还是良心未泯。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具体的量刑是:(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对未成年人是给予了足够的宽容,给那些无心、无意犯了大错的孩子改造自身的机会,然而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侵犯无辜者生命安全的“坏孩子”,我们是否有足够的管制与教育呢?
2. 人性本善抑或人性本恶?
记得性善论是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的辩题,印象最深刻的是蒋昌建老师(反方)引用顾城名言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但话说回来,我认为《Y的悲剧》并非在宣扬人性本恶,而是在讲述人性恶是如何一步步萌芽与发展的。引用书中雷恩对凶手小杰奇的心理剖析:
“所有的小孩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执拗、捣蛋和残忍的倾向。。。他对亲弟弟小比利几近疯狂的欺压,热衷于搞破坏——践踏花草,差点儿淹死一中猫,全然不受管教。。。。除此之外,家族里没有所谓的家庭温暖,家人之间的仇恨与整个家族的习性并无矛盾之处。老太太(亲祖母)经常毒打他,事实上,案发前三个星期,还因为偷了一个水果鞭笞过他。小杰奇曾经听到他妈妈对祖母说‘我希望你死掉’之类的话。孩子气的仇恨日积月累,加上脑子里的劣根性煽风点火,他可能在读到大纲,看见家中所有人里面最讨厌的敌人,也同时是他母亲的敌人,他亲祖母,要被计划杀掉时,立即产生了灵感。。。。。。”
联想到日本电影《告白》,那些熊孩子虐待动物、残杀生命,他们的恶让人毛骨悚然。但他们的内心,无非是想通过这些“惊天动地”的行为来吸取母亲注意,来搏取世人关注。这些坏孩子的行为诚然是十恶不赦,但他们也是缺乏关爱的可怜之人。
雷恩侦探说,“在下毒之后,没有被逮到,小杰奇看不出有任何道理不继续往下做,他的犯罪冲动因成功而增强。” “杰奇给自己定了罪,对流血和谋杀的欲望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脑袋。。。这时我知道,他已经无可救药。如果不引人怀疑地活下去,他会一辈子都是社会的害虫。他不适宜再活下去,同时,如果我告发他,将是一个社会报复十三岁大男孩犯罪的惨烈局面。至于他所犯的罪,最后分析起来,其实是社会本身的。。。”
因此雷恩选择了替天行道,他以一个正义的化身,选择了以暴制暴(书中没有明说)。从某个意义上我是支持以暴制暴的,对于小孩的管教不能姑息养奸,要有壮士断臂的决心。我们的教育,除了有循循善诱,有春风化雨,也不能缺少当头棒喝。杰奇并非地狱魔鬼的化身,他一开始只是贪玩,带着恶作剧的心理,直到后来体验到犯罪、杀人的快感,以及挑战权威(如警察、成年人)的成就感,就已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因此对未成年人必须要求“勿以恶小而为之”,要防微杜渐,犯了错误要惩前毖后,避免重蹈覆辙。
3. 是什么在毒害我们的孩子?
“约克哈特以写作小说的意图计划一起犯罪,却在自己孙子的心里创造出一头自我毁灭的怪物。”当然其实我们很难去指责约克哈特,他写作小说也无非是发泄对妻子专横的积怨。我们无法去指责任何一个文学作品、电影作品的创作者,他们有创作的自由,我们要做的是作品的审查与分级,同时引导好我们的未成年人。有些人可能会对书籍、电影的审查与限制制度不满,但我认为任何一部作品都应以恰当的方式呈现给恰当的人。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过早、过多地接触暴力、流血、性等内容,或许对其性格的形成有不利的影响。如果我们播种的是恶之花,它所结的恶之果,必然也会是我们亲自下咽。2012年美国科罗拉多州奥罗拉市丹佛电影院在首映《蝙蝠侠前传3:黑暗骑士崛起》时发生枪击案,嫌疑人詹姆斯·霍尔姆斯只有24岁,作案的时候头戴面具,感觉就像模仿电影中的反派“贝恩”,因此我们无法不担心一些流行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据称詹姆斯在被捕的时候曾对逮捕他的警员说:“我就是‘小丑’”,这是《蝙蝠侠前传2》里的头号反派,希斯莱杰饰演的小丑形象既疯狂又暴戾,据说希斯莱杰的表演参考了库布里克的《发条橙》里的阿历克斯,这一典型反社会人格的小丑形象通过《蝙蝠侠》这一流行文化的输出,影响了难以计数的年轻观众。我们的青少年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却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引领,缺乏理性的思考,就容易掉入模仿作品中英雄或反派人物的陷阱,或许他们内心还认为自己是替天行道的“英雄”,正如雷恩侦探评价《Y的悲剧》中可怜可悲的小杰奇——“一个13岁的男孩,是处在这种喜爱海盗、牛仔和印第安人,流血与暴力,正义与恶魔的搏斗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