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课程目标行为动词的理解
《标准》用了“了解(认识)、理解、掌握、运用”等认知目标动词表述知识技能目标的不同水平。依据“基本理念”,数学学习必须注重过程,《标准》使用“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等认知过程动词表述学习活动的不同程度。使用这些动词进行表述是为了更准确地刻画上述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在《标准》中,这些动词的具体含义如下。
了解(认识):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景中辨认或者举例说明对象。
理解: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阐述此对象与相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用于新的情境。
运用:用已掌握的对象,选择或创造适当的方法。灵活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教学活动中,获得一些感性认识。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教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经验。
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教学活动,认识或验证对象的特征,获得经验。
探索: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参与特定的教学活动,发现对象的特征及其与相关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获得理性认识。探索主动参与特定的教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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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水平的要求 |
内容标准中使用的行为动词 |
知识性目标 |
低 ¯ 高 |
了解水平 再认或回忆事实性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列举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等 |
描述、列举、列出、了解、熟悉 |
理解水平 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 |
解释、比较、检索、知道、识别、理解、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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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应用水平 归纳、总结规律和原理;将学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应用到新的问题情境中;建立不同情境之间的合理联系等 |
分析、设计、制订、评价、探讨、总结、研究、选用、选择、学会、画出、适应、自学、发现、归纳、确定、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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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性目标 |
低 ¯ 高 |
模仿水平 在原型示范和他人指导下完成操作 |
尝试、模仿、访问、解剖、使用、运行、演示、调试 |
独立操作水平 独立完成操作;在评价和鉴别基础上的调整与改进;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 |
获取、加工、管理、表达、发布、交流、运用、使用、制作、操作、搭建、安装、开发、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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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操作水平 根据需要评价、选择并熟练操作技术和工具 |
熟练操作、熟练使用、有效使用、合乎规范地使用、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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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性目标 |
低 ¯ 高 |
经历(感受)水平 从事并经历一项活动的全过程,获得感性认识 |
亲历、体验、感受、交流、讨论、观察、(实地)考察、参观 |
反应(认同)水平 在经历基础上获得并表达感受、态度和价值判断;做出相应的反应等 |
关注、借鉴、欣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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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悟(内化)水平 建立稳定的态度、一贯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化的价值观等 |
形成、养成、确立、树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