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改革教师资格终身制5年未完成360学分不能获从业资格
(2012-12-15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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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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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改革教师资格终身制5年未完成360学分不能获从业资格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长沙市正在努力尝试改革教师资格终身制,如果一名教师五年内未完成360个培训学分,将不能荣获教师从业资格。
打破教师“铁饭碗”,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长沙市也在小步快跑。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长沙市正在努力尝试改革教师资格终身制,如果一名教师五年内未完成360个培训学分,将不能荣获教师从业资格。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处长曾力表示,打破教师“铁饭碗”,加强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上海的改革是一个积极信号,长沙市教育系统也在进行积极尝试。去年年底出台的《长沙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每1学时计1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训,由学校负责考核并认定学分。“十二五”期间教师必须参加不少于360学分的培训,其中校本研训120学分。教师参加学科专任教师培训、教师专项能力培训、教育管理岗位培训所获学分和参加校本研训所获学分计入周期内的培训学分。新任教师参加适应性培训的学时数不计入周期内的教师培训学时与学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和培训考核登记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特级教师申报、评先评优、工资晋级和教师资格定期审查登记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今年,市教育局进一步出台《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少于360学分,对在五年周期内学分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另外,新任教师必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一名教师如果一个年度内培训累计少于72学分,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参加优秀教师等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如果一名教师五年内未完成360学分,将不能获得教师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