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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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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2022-12-08 1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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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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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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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湖南省发布《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出台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具体内容如下:

 对缺少专业设计施工、违规建造改造等安全隐患进行严格管控。《规定》严控居民自建房增量,明确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自建房,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设计、施工单位和乡村建筑工匠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

 对部分自建房出于经营和出租的目的而进行的违规建设、改扩建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业主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明确规定每户居民自建房的经营业态一般不得超过三种,根据用作经营居民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以及消防安全性的要求严格控制人数。同时,全面授权全省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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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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