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剩余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管理》
(2022-10-08 09: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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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委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剩余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本区剩余定向安置房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做好征收安置信息公开工作,对定向安置房剩余房源建立明细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定期梳理、更新剩余用房明细。
定向安置房仅面向符合规定的被征收人(含被拆迁人)分配。严把购房人资格准入关,严禁向不符合资格人员安置分配。各区人民政府要把定向安置房分配管理的监督检查纳入长效管理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定向安置房剩余房源分配管理纳入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抽查和例行检查方式对各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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