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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2022-09-08 09:50:39)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住建部发布通知,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自20233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规范》提出,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人及岗位职责,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施工过程中应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文件。工程项目各方的工程建设合同,应明确具体质量标准、各方质量控制的权利及责任。工程项目各方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施工中不得任意压缩工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准确齐全、真实有效,且具有可追溯性。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应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实行监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或委托具备相应质量管理能力的单位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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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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