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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修订》

(2022-08-24 09:17:20)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住建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明确,将第八条原条款“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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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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