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2022-08-01 1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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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发改委、住建部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对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开展自查自纠,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明确了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5项自查自纠重点任务。
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建设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自愿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施工建设的,除正常建设安装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在用户工程竣工后,不得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各种形式、名目收取费用。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收取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