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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建设工程监理行为规范》

(2022-07-21 09:46:07)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雄安新区管委会、河北省住建局发布《关于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质量的六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要求担任雄安新区重点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近2年内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雄安新区项目监理合同应约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律不得兼职。自7月起,新开工项目全部推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职成效承诺制,实行违诺惩戒。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应当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组织一次自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违反相关规定,被责令整改3次及以上或造成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入不良行为信息,录入信用系统,并推送至“信用河北”,依法限制监理单位在雄安新区范围内承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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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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