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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政策》

(2022-06-20 09:02:27)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天津建委发布通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围绕轨道交通、城市路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

 合作模式上,对于收费渠道和价格稳定、基本实现建设运营自平衡和投资人合理收益的项目,可采取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模式。

对于具备直接收费来源但不能覆盖投资需求的项目,可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资本收取使用者付费和政府方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达到资金平衡。对于没有直接收费来源的项目,可探索采取政府匹配资源、社会资本综合开发模式,通过政府匹配土地开发、物业经营、招商引资、冠名权等资源,实现社会资本自平衡。

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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