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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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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022-04-13 14:37:34)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近日,住建部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具体解读内容如下:

        《规范》突出宜居、人文城市的建设,首次在国家标准中将无障碍设施进行分类,分为通行设施、服务设施(包含卫生设施)、信息交流设施三类,并对每类中的每个设施分别做出了规定。

        《规范》规定了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出入口、门、无障碍电梯和升降平台、楼梯和台阶、扶手、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和上/落客区、缘石坡道、盲道的要求;针对服务设施,规定了公共卫生间(厕所)、无障碍厕所、公共浴室、更衣室、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和居室、轮椅席位、低位服务设施的要求;针对信息交流设施,规定了标识和信息辅助服务设施的要求。在施工方面,提出了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进行检查验收的要求;在运行维护方面,规定无障碍设施应明确维护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性、功能性和系统性要求。

        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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