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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心理课的“课堂纪律”的讨论

(2012-11-11 2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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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心理课是以活动—体验—分享为主线的,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但同时因此会引发一些问题,如因为活动性强,较难组织,课堂纪律难以控制等等。上完课的老师常常埋怨学生注意不集中,纪律松散,很多年轻老师为此备受困扰。

其实,埋怨学生纪律不好,是以我们的要求(纪律)去评价学生,我觉得心理课应该反过来,以学生的表现来反思我们的课的设计和实施是否合理。如果学生在课中显得松散或看起来纪律不好,有两种可能:一是课的内容设置和执行中出了问题,不足以引起学生的注意。二是学生的天性本来就好动。

第一种情况,一节课下来,如果学生的表现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我们可能会有挫折感,然后可能为了回避这种挫折感而将问题归因于学生不听话、不主动发言,注意不集中、纪律不好等等,这是典型的投射性指责:我们把对自己的指责投给了学生,这会使我们就无法看到我们教学中的真正问题。因为从行为心理学的“刺激—反应”联结理论来看,“学生表现不好”(反应)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课的内容和执行情况(刺激)决定的,换句话来说,我们给出了这样的刺激,学生就基本上只能有这样的反应。所以我们应当从“刺激—反应”联结上去改进“刺激”环节,以期让学生相应地改变他们的“反应”。但这个时候如果我们的情绪被挫折感所俘虏了,就不可能作出上述的认知,改进也就更不可能发生。所以,一个心理老师,首先应该放下好坏得失,以平常心看待一切教学行为,唯其如此,才能以正常的心态和视野看待教学中的问题及其因果关系。

显然,放下好坏得失,是一个很高的境界,也是心理健康课很重要的中立态度。

其实,心理课如此,其他学科的教学,以何尝不是如此呢?

必须说明的是,在行为心理学的“刺激—反应”联结中,还有一个中间环节:不同的个体对同一刺激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所以,“刺激—反应”模式应该修正为“刺激—(不同)个体—(不同)反应”。这往往成为一些老师证明不是老师的问题而是学生的问题的借口,似乎我同样的教,有的学生表现好,而有的表现不好,这就证明是学生的问题而非老师的问题。但是,学生的不同反应恰恰是老师在备课时就应该考虑到的。另外,从动力学的角度看,学生在课堂上表现如何取决于师生关系,而在师生关系中老师应当起主导作用。所以,老师最终还是应该对学生的表现负主要责任。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在学生“纪律不好”时,反思是心理课的内容出了问题,还是课堂组织上出了问题。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老师必须放下功利心和得失心,客观、中立地看待整个教学环节。一个敏感、缺乏自我认同感的老师是没法做到这一点的。

可见,当一个心理老师站在学生面前,是需要足够的人格力量来支撑的。

另外,有两个问题和大家讨论一下:

1、心理课是以活动、体验和分享为主旨的,过于强调纪律会压抑学生对活动的积极性,影响体验和分享的深度。那么,心理课的“纪律”应把握到时什么程度呢?

2、对年龄小的学生而言,他们的注意水平就很低。要求他们在整节课中保持注意是不现实的。那么,低年级心理课的内容和形式应该作什么样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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