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年五月,北京警方查处了一处河南地方政府设在北京的截访点,抓获10名截访人员。11月28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非法拘禁罪名成立,10名截访者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被判一年半,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北京截访者首次被判刑,无论在司法层面还是现实意义上,都有着深远的意义,也引来了网上很多网友的拍手称快。这一判决有敲山震虎的作用,对于截访者,“黑监狱”及其背后的地方政府都具有了相当的震慑作用。但是,北京截访者被判刑能否根治“黑监狱”?
其实,这10名截访者皆受雇于河南长葛市地方政府。他们是奉政府之命行事而已。盘点这些年来所发生的一些案例,在其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在作祟。譬如之前吵得沸沸洋洋的“安元鼎事件”,便是北京“安元鼎”安全防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关押押送到北京的民众为主业,在北京设立多处“黑监狱”,向地方政府收取佣金,以限制上访者自由并押送返乡,甚至以暴力手段向上访者施暴。
另一起案例, 是2011年,陕西榆林霍小丽一行五人在国家信访局接待中心反映情况后,一帮男子将他们强行带上面包车,送至北京十里店乡横街子村一旧地毯厂与40余名男子一同关押,并遭其中一名男子的侮辱。霍小丽现在还在北京为被非法关押及遭侮辱申冤而奔忙。
还有一起案例,江苏盐城来京办事的周女士,刚从某办事部门出来,就被数名陌生男子强拉上面包车,送至昌平区某院和碰人一起关押了起来。直至朋友报警才获救。
种种事例,不胜枚举。在北京,中国的首都,行政中心,为何光天化日之下,这些人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强行剥夺上访者的人身自由,唆使勾结所谓的保安公司以非法手段拘禁甚至虐待上访者?他们无视法律法规,无法无天,原因何在?“黑监狱”生存的土壤到底在哪里?一切利益的链条都直指某些地方政府,而代表他们出面的便是相应的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的驻京办事处。
据相关媒体报道,有基层干部介绍,现在接访,截访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其源头便是各地方驻京办。其利益如何分配呢?首先,地方驻京办获悉上访人员到京,他们会派北京的保安公司接上访人员到定点招待所。保安公司每接一个人,向驻京办要价50-100元不等;其次,定点招待所也跟当地驻京办有长期合作关系,按每名上访者每天80-150元不等的价钱,向驻京办索要;最后,不愿回家的上访人,当地政府会委托北京的保安公司帮助将人控制住,并“押解”回原籍,押送费每人1500元。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正是巨大的利益驱使,才会有这么多相关的人员和单位乐此不疲,铤而走险,罔顾法律和道义,为虎做伥。
当前中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各种矛盾各种冲突日益尖锐。某些地方政府及 办事部门,为了政绩及其部门利益,可能采取一些激进措施,不可避免地伤害到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党和中央设定信访制度,其实就是设定一个下情上达的通道,让一些无法在当地解决的社会矛盾能够有一个沟通和解决的管道,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政府有一个约束和钳制的作用。但对于信访,只有了解,沟通和解决,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如果用堵截,强压的方式,则完全违背了制度设定的本意。这正如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疏则民意畅,堵则民意滞。某些地方政府害怕信访,首先他们是有些东西不可晾晒于阳光之下;其次,他们害怕上级部门甚至中央如果了解了真相,影响他们的仕途。但这又并非个人行为,要找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非易事。他们的上级部门要负起这个监督和处罚的责任,才能有效控制和管理。对于媒体爆光的某些地方政府,只有他们的顶头上司先拿他们开刀,尤其是拿当地的一把手开刀,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真正从根源上杜绝“黑监狱".
作为所谓“虎皮”的驻京办,各地的地方政府应彻底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取缔。其实中央已经于2010年1月29日发文明确规定,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驻京办一律撤销。同年11月29日,625家被撤驻京办明示公布。但由于利益的纠葛,尤其是所谓截访和维稳的借口,还有联络及招商的驱动,很多被撤销的驻京办变了个名头,继续非法存在,如以所谓酒店或会所的名义,行使驻京办的职能。不剥去这层“虎皮“,很难给上访者一个公平的环境。这次北京首次判决10名截访者“非法拘禁罪”,对截访的具体执行者是个很大的震慑,也从法律的角度重申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任何非法剥夺和禁锢的做法,都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但不应该仅限于此。
至于分布于北京的各种“黑监狱”或以所谓的以“安全防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名的所谓“保安公司”,北京警方应进行有力的打击和严格的取缔;北京的工商管理部门也应对它们的资质进行排查和审定,坚决打掉那些伸向上访者的“黑手”。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在北京还给上访者一个湛蓝的天空,一个安宁的天空。
愿上访者都能有尊严,且不必害怕权势,能自由表达出他们的声音,则是社会之大幸,国家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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