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关于信用的三个释明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就是契约和法制,现在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经纳入法治轨道,作为律师就信用问题有三个是释明:
1. 信用就是生命:我作为执业23年的律师,坚持“诚信至上”“信用就是生命”。我创立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9年以来时时刻刻把信用至上当做要务,在疫情三年律师事务所业务断崖式下降,我竟然把车卖掉,十几次借钱给员工开资,律师事务所开除了因案外收费的行政人员王**,导致该王鼓动不明真相的当事人诬告陷害、网上诽谤,我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退费687万元,被联合国国际文化和睦年评价为“世界爱心大使称号”。
2. 信用是律师执业之本:律师是法律人,除了遵守法律以外,还要遵守行业规则《律师法》《律师职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其中“信用是律师执业之本”,全国有七十余万律师,可以这样讲基本都是秉承“信用”和“律师操守的”,因为没有这个基本的道德,就会被淘汰。
3. 不讲信用毋宁死:现在是依法治国和反腐败的时代,信用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你给我诚给你信”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学习、婚姻、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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