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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原则

(2024-07-11 08:17:37)

1.38

三个原则

 

原则性和灵活性是处理问题的方式,作为律师,如果不掌握这个原则,那就不配做律师。

1. 坚守正义挑战权力:法学家江平曾言:律师是精通法律、品

德高尚、捍卫民权的社会法律人。作为普通百姓中的弱势群体,最害怕权力部门的迫害和司法机关的不公正裁判。律师作为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必须毫不犹豫地站在第一线,与权力部门对抗。在这场与权力的博弈中,律师必须树立坚守正义、挑战权力的铮铮铁骨。虽然这样做会增加律师的风险,但即使面对风险,律师也要挺身而出。

2. 宁可被强权压制也绝不压服:律师本身并非“体制内”的人

员,缺乏权力和金钱,但拥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如果在与权力部门的斗争中示弱,那么弱势群体的维权之路将难以实现。我将“宁可被强权压碎也绝不压服”视为律师的座右铭,在长达 22 年的职业生涯中,屡遭挫折却从不悔怨。

3. 只向真理低头:在权力面前挺直腰杆,而在真理面前必须低

头。这意味着要重视证据、重视调查研究。如果律师树立了“只向真理低头”的理念,那么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合格的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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