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的三个气质
我有三个气质:
1. 不会咄咄逼人也不会卑躬屈膝:我是个文人,时刻谦卑时刻低眉,时时刻刻心存敬畏,在与领导、同事、同学、团队甚至和利益相对人相处的过程中大度、包容、妥协和让步,绝不会得理不让人,也不会咄咄逼人。但是在代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与权力部门比拼,原则问题绝不让步,绝不会卑躬屈膝。
2. 法庭上不会照本宣科: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然要做好备诉,但在法庭调查中更重要的是“现场对抗性”,这是我千锤百炼的结果;在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是事实辩、证据辩、程序辩还是法律辩,都是针对性和准确性。
3. 思路清晰:作为律师也就是法律人,有着自己的法律思维,处理问题一定是思路清晰、层次分明以及有理有据。因此我从来在待人处事上不会矫情、狡辩,而是摆事实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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