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的霸气
与儒雅相对应的是我的霸气:
1. 对权力部门敢于鼓于乎争与斗:我在代理弱势群体与权力部门比拼的信息力量不对称案件中“我若不勇敢谁替我坚强”“宁可被强权压碎也决不被压服”,做律师23年以来遭遇了一系列的打击迫害,但我无怨无悔。
2. 对法院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判决战到底:国家践行“依法治国”“反腐败”成效显著,但各级各地法院的执法仍然需要改进,我在代理当事人的案件中对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法院和法官一定是决战到底:一审、二审、再审、检察监督、申诉、检察监督复查以及大法官平台举报、中纪委举报,用实际行动践行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参与者、监督者、践行者”的角色。
3. 对重大破坏律师事务所规则的绝不留情: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法》《律师职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做自律性规范和运营,我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高薪聘用了行政人员王**,但该王**故意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案外进行了一系列的诈骗收费,我坚决对其予以开除并媒体公示,该王**气急败坏,鼓动不明真相的当事人向律师协会投诉,但我绝不妥协,大手笔一挥大手笔砸钱七位数,这就是在是非面前的霸道和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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