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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伟律师三个理念
我有三个理念:
1. 日清日高的时间观念:律师是“做时间的”拖延症可不行,我做到了每天上田头、进村头、做炕头、上车间、进班组、赴法庭和随时倒高铁倒飞机,坚决落地“当日事当日毕”。
2. 思维方式:律师有法律思维,我还兼顾科学思维和宗教思维,这使我代理案件中既有兼听则明的胸怀又有换位思考的理解以及“败诉的案件损失降到最低,胜诉的案件战果扩到最大”的理念。
3. 诚信:我把诚信当作第二生命“你给我诚我给你信”,把诚信当做身份和名片,赢得了海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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