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对诉讼案件的三个看法
诉讼案件就是百姓称的“打官司”,哪个当事人都是愿意己方胜诉,也都相信公平公正和公开,但事实上又如何呢?
1、证据的力量: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或相对方都相信证据的力量,也就是谁的证据确实和充分谁胜诉是铁定也就是“摆平”“搞定”。大多数案件尤其是民商事案件基本是这样,但也要看当事人的证据质量?受托律师的专业素质?主办法官是否枉法裁判。
2、资本:有**说:“在资金面前真理无话可说”在现实当中“有理无钱莫进门”比比皆是,很多当事人“近日长缨在手,就是缚不住苍龙”?原因何在?很大程度是某个当事人“有钱”“有势”这就不难理解每年有大量的上访户。因此“依法治国”“反腐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3、政治:很多疑难复杂案件有政治的干预。比如“打黑除恶”就有“做政绩”“一县出一个黑社会”的说法,因此“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就成了摆设。好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的贯彻“依法治国”“反腐败”,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应该有时间表和路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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