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谈法官出错案的原因
法官办错案原因很多:
1、主办法官把案件当做机器上的流水线:主办法官已经丧失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各级各地法院“立审执”分开,在诉讼程序中法官已经缺失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而是把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民商事案件当做他这一环节的“流水线”,甚至部分法官连卷都不阅而是由书记员代劳,尤其是后疫情时代很多案件积压,法官疲于应付“繁出精品简出效益”成了一句空洞的口号。开庭时仓促上阵可想而知不出错案才怪呢?
2、合议庭形成虚设:除选民资格案件一审终结的案件以外,合议庭审理形成虚设,甚至只有一个主办法官“大包大揽”,在开庭时除审判长以外,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竟然不做堂。
3、专业素质低:法官审理案件有两个职能:一查清事实;二正确适用法律,每年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但法官不学习不更新知识,导致错案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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