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谈如何与检察院抗辩取得成功
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辩护人或代理人要与公诉人(检方)进行沟通、交流、抗辩和博弈:
1、抓住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漏洞:《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有更加细致的定性和定量要求: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遗漏罪、不存在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碎片化的要求。这就有了辩护律师的空间,无罪辩护中的空间以及从轻辩护中的偶犯、初犯、投案自首、检举揭发、适用缓刑的方向和策略。
2、最大限度的达成控辩交易,这个“交易”不是贪腐,而是在控诉力量强时,辩护方找出控方的问题求得控辩的平衡,最后实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目的。
3、对渎职的检察官的申诉控告监督程序:如果检察机关的公诉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提起公诉,辩方除参与庭审发表辩护意见以外,要提出对检察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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