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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伟律师谈会见被告人的三个目的

(2023-10-07 13:54:04)

刘宏伟律师谈会见被告人的三个目的

  律师代理刑事辩护和申诉案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场所会见有三个目的:

  1、确认无罪还是从轻辩护:这是很重要的环节,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是刑事证据的种类之一,律师通过会见和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能够做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辩护策略和目的。

刘宏伟律师谈会见被告人的三个目的 

  2、找出公安、检察和法院的漏洞:在民商事案件中有一句话“原告打被告的错,被告打原告的漏洞”。在刑事辩护过程中,律师通过会见仍然要找出公安在立案侦查、管辖、非法证据排除,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中的漏洞。这个“找漏洞”的过程一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实现的过程;也是法院公正审理的过程。

  3、穷尽被告人权利:通过会见可以研判被告人无罪比如不具备时间条件、空间条件、作案工具条件、经济反常条件以及是否初犯、偶犯、投案自首、立功等。确保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权利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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