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谈法院立案的便民措施
“依法治国”是战略顶层设计,具体到全国各级各地法院比如说立案工作就应当有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
1、立案登记不拖延:自从立案审查制调整为登记制,就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的立案。全国各级各地法院推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措施,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无论是网上立案还是窗口立案都有碎片化的规定。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还公布了立案监督二维码,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度末、年底不立案的现象。
2、生效证明免提供: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自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让数据多辛苦,当事人少跑路。
3、跨域立案全覆盖:扩展跨域立案办理主体和案件类型,实施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到域内任何一家法庭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
除以上切实可行的规定以外,各级各地法院还推出了诉前化解规范化、流程节点透明化、立案服务标准化、热线服务便捷化、绿色通道优先办、立案服务上门办、律师服务一码通、诉前保全电子化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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