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谈父母与子女的三个释明
父母对子女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和状态:
1、照顾:如果不做好备孕以及脱胎后长时间照顾子女的准备,那还不如选择丁克。孩子从呱呱坠地的第一天起:婴儿、幼儿、童年、少年....,可以说身心不健全是无助的。父母一定要有大笔的时间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给予零距离的物质和精神的扶助帮助。
2、分离:子女不会永远跟父母在一起“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孩子成家立业以后就要忍受分离之苦,“养儿防老”“常回家看看”笔者认为是旧观念,父母要把孩子推向社会让他们成为有用之才。
3、传承:现在由于生活成本比较高,不结婚和丁克的比例越来越高,而笔者是旧观念,一定要“多子多福”孩子们最大可能的多生育,古往今来我们成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就是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两人世界”“三口之家”“四世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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