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的八大灾难
人的一生没有一帆风顺,但像笔者六十年以来屡遭挫折甚至面临悬崖之上还真是寥寥无几:
1、1971年2月2日14时遭遇车祸:在51年前笔者还是天真烂漫的孩子过马路遭遇车祸,当即昏迷不醒被紧急送医院成为46天的植物人,待苏醒以后“开窍了”,从此有了超于常人的强大记忆力,也就是过目不忘,这不是因祸得福吗?
2、1983年在警官学校读书时误入女厕所受到警告处分:笔者这一生与7月结缘,只要是7月就要忐忑不安如履薄冰,就怕出风险。但1983年的7月21日笔者在警官学校读书时酒后误入女厕所受到处分,在毕业时原打算发配到落后的山区,但妈妈到公安局政治部哭闹一番后,因祸得福被分配到城市。
3、2007年7月21日被同学王**迫害“敲诈勒索”被警方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2017年7月该王被纪委双规判处22年“大丈夫报仇十年不晚”。
4、2019年11月11日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除了案外收费的***,导致数十位不明真相的人无理投诉,经过三年的律师协会的审查笔者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评价为“道德楷模”,该王**成为过街老鼠。
5、2021年10月30日在河北省**躲避一疾驰车辆安全脱险但其他人两死一伤。
6、2023年2月笔者与**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一审败诉二审直接改判。
7、
多年以来笔者在代理案件中与权力部门鼓于呼争与斗,多位县长县委书记市委书记被双规移交司法机关。
8、
2023年7月4日被警方留置在面临刑事风险的最后一刻成功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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