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谈财富的三个层次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对财富有一个理解,就是说财富分“为自己、为名利和为精神”三个层次。笔者是赞赏的:
1、为自己:这是一个基础的层次,西方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是肉体凡胎,只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就要追求财富,无非是财富的多寡而以,这就是为自己,当然这个自己包括家庭、子女、团队和为国家缴纳税收安置职工。这也是改革开放的目的之一,逐步实现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矛盾。
2、为名利:追求名利也不是错误的事情,财富累积到一定的程度确实不能“锦衣夜行”,很多人就开始追逐名利,也就是鲜花和掌声,因此很多企业家致富不忘国家和民族:捐助希望小学、赞助老弱病残、支援灾区。这些正常的追求名利都没有什么问题。
3、为精神层面:这是最高的层面,对那些企业家来说财富达到一定高度,也就是一个数字而已,对自己来说是有精神的满足感,对国家来说缴纳税收安置职工,通过凝聚实干艰苦创业负重加压以快补晚,为国富民强创造巨大的财富,这种精神层面的享受非常人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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