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谈窝囊的三个释明
近距离的交往朋友圈对笔者有“怂包”“小绵羊”“窝囊”的评价,但笔者不仅不生气反而很受用:
窝囊,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指受了委屈心里不痛快,形容人没有能力,胆小怕事,懦弱。出自徐迟《哥德巴赫猜想》二:“只是他瘦削、弱小,光是这副窝囊样子就不能讨人喜欢。”
1、处处示弱是对人民:笔者很欣赏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大人的一句话“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热爱我的祖国和人民”。笔者在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继承、刑事辩护和申诉以及土地补偿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中,体现了对百姓的尊重和热爱,执业22年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减缓免案件和真金白银的赞助给老百姓,
笔者有一句名言“对老百姓菩萨心肠对权力部门的枉法霹雳手段”,一些不明就里的人评价笔者“软弱可欺”“怂包”实际上是对笔者的误解,这是笔者对当事人的厚爱和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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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隐忍至上: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只要在江湖上混,就会有朋友圈,与朋友相处一定要大度和包容,这就是笔者欣赏的三国时代司马懿的一句话“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和对手,只有导师和朋友”。社会上几位朋友欠刘宏伟近四百万元,但绝大多数是因为孩子疾病、升学以及其他无能为力无奈向刘宏伟的借款,刘宏伟特别理解,他按照上海滩杜月笙的做法,把借条当着朋友的面一把火烧掉“都是朋友吗”,感动的这些借款人痛哭流涕。
3、牺牲自己:作为律师每天奔波在祖国的大地上“上田头进村头坐炕头;上车间进班组赴法庭”清朝称为“夺情”,当代称为“家国不能两顾”,这就是牺牲自己成就国家、民族百姓和团队。刘宏伟对这种“窝囊”很高兴、很受用也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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