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就谈判的三个释明
谈判是己方与相对方为了某一个或N个事项的协商、交涉、商量和最后成就的全过程:
谈判是一个汉语词汇,谈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谈判是指除正式场合下的谈判外,一切协商、交涉、商量、磋商等等,都可以看做谈判。狭义的谈判仅仅是指正式场合下的谈判。
出自鲁迅《彷徨·孤独者》:“并力作一回极严厉的谈判。”
魏巍《东方》第五部第一章:“在这种情势下,于七月十日敌人被迫接受了停战谈判。”
1、要知道自己的利益不能仓促成交:在谈判之前要预案《谈判纪要》《谈判文本》,在谈判过程中不论是一刀切的“切香肠”还是“挤牙膏”,都要围绕着自己的目标和利益,绝不能没有原则性和灵活性仓促成交。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美板门店谈判,双方“谈谈打打打打谈谈”就是很好的教科书式的例子。中国人民志愿军知道:凡是在谈判桌上不能得到的,就必须战场上见。
朝鲜停战谈判最初在北方控制的开城市郊来风庄进行,后移到军事分界线的板门店。当年的《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大厅连同谈判的会场已成为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纪念场所。
2、要知道谈判的底线:谈判是妥协的过程,如果精于计算打死不让,也就是没有幅度和灵活性,那么结果就是谈判破裂;因此在掌握原则性的情况下要给相对方灵活性也就是互相让一步或N步“和风细雨息干戈”“宜解不宜结易顺不可激”从而在保持底线的前提下谈判成功。
3、互利原则:谈判不是单方是双方或多方,既然坐在谈判桌上就一定要换位思考:合作共赢、互利原则。互利原则是当今社会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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