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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程序违法,律师也要维权

(2022-10-14 14:04:17)

我叫刘宏伟,现在我实名举报内蒙古自治区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法官:申海东、书记员冯雪婷在康军与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案件。

 

 

2018年4月,在司法部还没有禁止整顿律师不能兼职开办公司的背景下,我作为发起人成立“北京子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康军出资15万元作为“合伙投资款”,该出资的性质被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2021)内0302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但康军却在超过了《民法通则》两年时效、《民法典》三年时效的情况下向海勃湾区法院“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法院也以“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审查。在8月23日海勃湾区法院就此案开庭时,法院主审法官申海东明知康军案件已经超过时效且没有“借款的”证据,竟然擅自更改案由“不当得利纠纷”,错误的在(2022)内0302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书》中要求我再向康军支付15万元。

 

 

令人目瞪口呆啼笑皆非的是,还是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在2021年7月13日主审法官杨学芬、书记员王瑾在同样是康军与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在我向康军借款30万元已经还款26.1万元的情况下,又通过审判的手段(2021)内0302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给付康军28万,该案已经终结义务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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