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对拖延症的三个处理办法

笔者所在的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该所的发起人和负责人,如何应对拖延症?
拖延症是指自我调节失败,在能够预料后果有害的情况下,仍然把计划要做的事情往后推迟的一种行为。拖延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一项调查显示大约75%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有时拖延,50%认为自己一直拖延。严重的拖延症会对个体的身心健康带来消极影响,如出现强烈的自责情绪、负罪感,不断的自我否定、贬低,并伴有焦虑症、抑郁症等心理疾病,一旦出现这种状态,需要引起重视。
2、不再安排工作: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是成立六年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匹黑马已经在京城扎稳了脚跟。这和律师事务所落地长远规划近期目标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其中对怠于履行工作的拖延症员工,采用了冷落、不再安排工作和使用的策略,一方面使这些员工感到忏悔和压力,回归正常工作岗位;再一方面部分员工感觉颜面无光辞职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