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刘宏伟律师对矛盾的三个释明

(2022-04-14 09:58:58)

刘宏伟律师对矛盾的三个释明

   人生就是矛盾的,这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但通过哲学的思维就可以解决掉矛盾,所以称为:对立统一规律,在遇到矛盾时能够把对立化作统一也就是求同存异或者化敌为友,这表现的是一个人高超的情商:

   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从广义上讲,如果两件事物在一件不存在时另一件一定存在,那么这两件事物就有矛盾。

   1、抓住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每个人在家庭和职场几乎天天遇到顺心或挠心的事,怎么可能事事如意,这就要求在面临矛盾时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也就是放弃或延缓次要矛盾的解决,把时间、技术、资金和力量用在主要矛盾上,这就抓住了主要的方向,减损了你不必要的精力,从而能够把事情办的妥帖和圆满。

a5df59b8ede1a20c4dc53363cfae061

  2、不让矛盾堆积:要克服懒惰的思维,确实有很多人脑子也懒身体也懒,这样日积月累矛盾成堆就很难再解决了。好的办法是日清日高日事日毕,随时有矛盾随时化解掉,这是一个很好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职场上的成功人士都是很拼很勤劳的,绝不能让矛盾成堆而做到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随时化解掉。

  3、放弃与止损:这个确实很痛苦但是人不可能面面俱到,矛盾或者被动的局面来了躲避不是问题,因为矛盾是客观的,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这就有一个原则:两利相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在实务上就是放弃与止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