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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300208索赔提示

(2025-09-13 12:34:16)

2025年4月30日,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青岛中程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事项导致青岛中程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二、青岛中程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青岛中程并处75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股票虽已退市,但不影响上述暂定区间的投资者向公司主张权益。

具体的流程如下: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青岛中程300208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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