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索赔提示

2025年8月23日,得润电子披露《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表示公司及实控人之一邱某某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至今,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涉嫌违披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在报告中还披露,自2025年7月起至报告日,公司陆续收到19名投资者提起的诉讼,诉讼标的总额19万元。截止报告日共收到的证券虚假陈述27笔,总共的诉讼金额8359.52万元。
2024年12月27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得润电子)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002055,且在2023年12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发生亏损的投资者;
或在2024年12月26日之前买入得润电子002055,且在2024年12月27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发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尝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期满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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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