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信披案持续推进,受损股民可关注

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红相股份)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是欺诈发行,包括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以及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综合多项违法行为,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03月30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红相股份300427,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考虑选择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鉴于实控人愿意承担一定赔偿额度,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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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