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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000040索赔提示

(2025-05-16 09:24:29)

投资者索赔东旭蓝天000040违披案件,也迎来了进展。近日,深圳中院作出审查裁定,将案件移送北京相关法院审理。

2025329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东旭蓝天)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东旭蓝天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东旭蓝天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情况,东旭蓝天均未在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东旭蓝天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两项违法行为,深圳监管局拟决定对东旭蓝天并处1200万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2019430日至202474日期间买入东旭蓝天000040,且在202475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东旭蓝天000040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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